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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是个很常用的单词罢了,你别这么大惊小怪好不好!”老吴带点调侃的语气说:“像我这样的电脑高手,不懂点英文岂不是很没面子的事。”

于是他们先找个餐馆吃完了饭,两个大男人陪着丁晓岚逛了下街,然后老吴开车带他们来到了月梦酒吧。

三人进了酒吧,找了个偏一点的角落坐了下来。

卫华所在的乐队正在台上演奏,戚路扫了眼四周的环境,映入眼底的第一感觉是噪杂和喧嚣,还有那些衣着怪异,青春荷尔蒙过剩的乐迷们,他们在舞池里相互撞击着,跟着强劲的节奏晃动,嘴里高喊着乐队的名字,呈现出歇斯底里的状态。

丁晓岚则有些兴奋,甚至想邀戚路陪她一起去舞池里跳舞。但女孩子的矜持让她不得不压抑自己的情感,转而低声问戚路:“感觉怎么样,是不是很热闹?”

“嗯,还不错。”戚路淡淡地回答,尽量不让丁晓岚窥视出自己的真实想法。

他把目光从酒吧的人群中收回,低头看了眼脸上挂着明媚笑容的丁晓岚。这才意识到自己那副和丁晓岚一样充满着青春活力的身体里,隐藏着一颗苍老的心。

戚路喜形不露于色,老吴可是坐不住了,“这乱糟糟的都是些啥玩意啊,简直就是噪音!”

“喂,你有没有音乐细胞啊,这可是摇滚乐!”丁晓岚瞪了他一眼,闷头喝着杯中的饮料。

“人老了,看不懂你们年轻人的世界”话还未说完,老吴就看到丁晓岚拿起一瓶洋酒放在自己眼前,顿时眼睛都亮了,忙改口说道:“其实有时候人也该放松下自己,这种音乐听多了还是蛮振奋人心的。”

“得了,你就安心地喝你的酒,别委屈自己的耳朵。”丁晓岚抿嘴一笑。

听着他俩的谈话,戚路目光一闪,小声地问丁晓岚:“寻鬼仪带来了吗?”

“带来了。”丁晓岚举起手中的寻鬼仪说:“没有任何反应。”

戚路又问老吴:“你的意见了?”

“这里吵是吵了点,可我没感觉到任何灵异的气息。”

戚路不作声了,因为他也没有察觉到这间酒吧有任何不妥之处,虽然有几个形似鬼怪的年青人不时从他面前走到,但戚路一眼就认出这是些乐迷装扮的吸血鬼。

喧闹的乐声停止了,趁着乐队休息的时间,丁晓岚叫来了服务员,小声地说了几句,那服务员就会意地点头离去。

就在戚路思量着丁晓岚在玩什么把戏的时候,乐队的女主唱拿出话筒温柔地说:“每一首歌都有一个背后的故事,每一个人都有一段难忘的回忆。下面我将演唱的这首歌,是丁小姐送给他的朋友戚路,祝愿他”

“啊,你给我点歌了?”戚路不免有些惊讶。

“怎么,你不喜欢?”

“喜欢,当然喜欢,不过我怕又是首震得耳膜发痛的摇滚乐。”

“你听听不就知道了。”丁晓岚俏皮一笑。

轻柔的吉他和弦声响起,女主唱解开束在头上的发带,乌黑的长发顿时飘洒下来,显得有几分清秀。戚路诧异间,就见到她将嘴贴近话筒深情款款地唱了起来。

听着听着,戚路不由愣住了,在他的记忆中,唱摇滚的人总是一副大嗓门,仿佛用尽全身力气嘶吼着咆哮着…

而这位女歌手却宛如淑女般站立着,虽无激烈的身体动作,但歌声有种摄人心魂的魔力,能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沉醉在她迷人的嗓音中无法自拔。

戚路这才注意起这位女歌手,虽然她脸上有着浓厚的眼熏妆,但谁也不能否认她是个美人胚子。

“喂,见到美女眼睛就发直了啊?”丁晓岚从鼻子里哼了音,自己特意为他点了首歌,没想到戚路的注意力不在歌词上,反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漂亮的女歌手。

“她确实很迷人。”戚路并没有否认,“她的嗓音很有磁性,唱摇滚乐实在是有点浪费呢。”

这时台上的女歌手一曲完毕,戚路带头鼓起掌来,有点感慨地说:“真有点余音缭绕的感觉。可惜啊,藏在深闺无人识,要是有个音乐公司找她签约,想必会红遍全国吧。”

说完戚路悠然一笑,这一笑竟现出别样的风流蕴藉。丁晓岚越发着烦,在桌子下踹了他一脚说:“你是不是想请她给你签个名,然后约她喝几杯,以便于互留手机号码勾搭什么的?”

“啊?”戚路有点心不在焉地说:“我现在知道卫华为什么能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吉他技艺突飞猛进的原因了。”

“哼,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明了?”丁晓岚不依不饶,还以为他是借故转移自己的话题,来掩饰内心的真实想法。

“我什么时候笨过?”戚路举杯喝了口杯中的酒后说:“你现在看看卫华,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呢。”

丁晓岚这才意识到戚路是话有所指,忙转头看着台上的乐队。

原来这时候已是乐队中场休息的时间,那名漂亮的女歌手正坐在角落边看乐谱,卫华则放下吉他,殷勤地拿出一瓶饮料给她喝,两人就在旁小声交谈起来。

丁晓岚也看到了这个情形,凭着女性细腻的直觉,她意识到戚路的话不是空穴来风。

丁晓岚发现他们俩人在聊天时,卫华那双大眼睛眨都不眨地盯着女歌手的脸庞,看得那样出神,稍微聪明一点的人都看得出来卫华对面前这位美女抱有莫大的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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