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书网
魔书网 > 红烧集中营 > 戒烟(六)
字体:      护眼 关灯

戒烟(六)

 

三年后,四月暮春的一天清晨,柳枝鲜嫩,孙长龄走在城中那古老的石板路上,他虽然穿得依旧是布鞋,却可以听到旁边穿皮鞋的人,鞋底踏在青石板上时,那种清亮的声音。

钟声远远地从城头传来,淡青色的晨雾已经开始散去,马车和毛驴出现在了街头,蹄声清晰响亮,敲打着这座几百年的小城,愈发破碎了那幽幽的深邃气氛,然而即使是如此,即使是带了生气,鲜活起来了,小城的氛围仍然是宁静的,入目一片白墙黑瓦,昨天黄昏的时候,刚刚下过一场雨,将石板街道冲刷得很是干净,上面的尘土和烂菜叶都不见了,直到此时,空气中还残留着湿润的气息,在这样的气息之中,便愈发感觉周围的景物仿佛一幅水墨画,是一卷“徽州民居图”。

时光在这里,仿佛凝滞了,多年以来少有变化,周围的人影虽然是活动的,虽然已经开始了人间的生活,在她们的面上,却总觉得有一种仿若幻梦的神情,从街的另一头走来,便仿佛从深深岁月走来,迷离遥远。

殷波素笑着说:“那里有人在卖毛豆腐,要不要去吃?”

孙长龄一瞥见那油汪汪的毛豆腐,便一阵心痒,方才的心绪瞬间消散,欢喜地点头道:“好啊!”

他们两个走过去,要了两份毛豆腐,又从旁边摊位上买了石头馃,配在一起吃,便是今天的早饭。

阔大的圆形黑色铸铁锅,底面是平的,抹了油,上面贴着四张面饼,每张饼上都压着一枚黑亮光滑的石头,给下面的炉火烤得吱吱作响,热油与面粉的香气混合在一起,飘散四方,两面饼皮中间夹了一层猪肉碎、黄豆粉,还有切碎的鲜嫩香椿。

香椿啊,即使是在阳光下晒去水分,成为干菜,也仍然保留了那种香气,更何况此时正是吃香椿的季节,是新鲜的香椿,味道自然更加清新,配着毛豆腐来吃,实在美妙得很。

毛豆腐真的是好啊,陆萼梅在外面这么多年,最想念的就是家乡的毛豆腐,不是普通的豆腐,是将白玉一般的山水豆腐放在阴凉的地方,等着它发酵,过了天之后,豆腐表面就会长出细密的绒毛,到了这样的程度,便可以拿来料理了。

本地人吃毛豆腐吃出了学问,根据绒毛的长短和颜色,将毛豆腐分为虎皮毛、鼠毛、兔毛、棉花毛,孙长龄是顶喜欢吃兔毛豆腐,而且最为钟情油煎毛豆腐,其它比如红烧、清蒸或者火焙,都在其次了,他还尤其喜欢就这样坐在街边吃。

毛豆腐虽然好吃,然而在当地却并不是什么名贵菜肴,许多人在自己家里也烹调这味食材,陆萼梅从前就烧得一手好毛豆腐,如今家里请的厨子,也把这道菜料理得好,只是孙长龄吃别的都罢了,很愿意安安心心坐在家里面吃,唯独油炸毛豆腐,还是觉得街头的最为美味,坐在街边的板凳上,小贩将几块毛豆腐放进锅里,用菜油煎到两面金黄,又加了酱料烧烩,最后加一勺红红的辣椒酱,便盛出来装在粗瓷碗里,递给客人。

油煎毛豆腐是人间无上的美味,长出雪白绒毛的豆腐简直如同乳酪一样,肥腴细嫩,加了辣酱之后,口味变得浓重起来,带了一种刺激,让人的精神兴奋,格外有劲头,于是一边吃着毛豆腐,一边看着街头走来走去的人,听着周围的人说话,孙长龄以为,这就是活生生的人间兴味,是烟火的凡尘。

殷波素也很喜欢吃毛豆腐,只是不放辣酱,两个人此时每人守着一碗毛豆腐,手里拿了一张石头馃,咬一口石头馃,又吃一点毛豆腐,随意地聊天。

殷波素说道:“姐姐还有一年就可以毕业了啊,到那时她就能够回来,学以致用,在省城应该能找到一份教职的。”

陆萼梅在东亚学校读了一年语言,便考入东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如果顺利的话,明年可以完成学业。

孙长龄转头望着殷波素,虽然毛豆腐里面没有放辣椒酱,然而他的嘴唇也给热汤汁浸得鲜妍红润,亮亮的,衬着蓝色的阴丹士林长衫,显得非常明媚。

虽然是一个步调缓慢的古老县城,然而这些年来,外面的空气终究也吹了进来,比如阴丹士林,蓝布衣衫从来便有,然而却都不是阴丹士林,大约是十年前吧,上海开始流行阴丹士林布,胡蝶陈云裳都为它做过广告,“永不褪色的美丽”,大上海的女子们,纷纷穿起阴丹士林的旗袍,拿着书或者提着皮包,飘然来去。

阴丹士林的面料虽然有多种颜色,比如粉红色,然而最为人印象深刻的,则是蓝色布,湛蓝湛蓝,如同清澈幽深的湖水,又仿佛秋日清晨明净的天空,白昼的秋空当然也是明丽的,几乎有一点透明,只是颜色毕竟略有些淡,只有在清早时分,日色将出未出,那时候的天空才能够形容阴丹士林布。

殷波素对于外界的流行,一向是相当敏锐的,家里定了许多杂志画报,还有报纸,况且殷波素也不时就会去外面联系生意,进货出货,所以阴丹士林兴起不久,他便晓得了,定制了几身长袍,有夏天的长衫,也有冬季里罩在棉袍外面的大褂。

在这时光悠悠的徽州老城之中,殷波素便是男子时尚的风标,外面流行什么,他很快便添置了,小城里穿西装的不多,殷波素不但穿西装打领带,而且有一年的冬季,还在西装外面套一件毛领皮衣,就是类似红明星金焰的那一种款式,大大的白貂皮围领翻在肩头,修身的长皮夹克,用油脂保养得闪闪发亮,宽宽的腰带系得紧紧的,下面是皮鞋,走在街上当真十分气派,那一个冬天,全城都在议论殷波素的皮衣。

阴丹士林布,尤其在夏天,殷波素顶喜欢穿,孙长龄以为,这种料子倒是蛮适合他,这么多年了,殷波素的面孔几乎没有什么变化,仍然是当初那张年轻的脸,白皙精巧,有的时候,孙长龄便将他的这张脸想象成一枚鸡心坠子,当然是蛋白石的,不是红玛瑙,他这样的脸面,又是这样的身材,穿起阴丹士林长袍,便如同将湖水披在了身上,走起路来便如同湖水在流动,很是好看。

尤其殷波素并不是纯粹古风的,穿这样长衫的时候,往往戴一副银边眼镜——殷波素的眼镜很多,就好像女子收集戒指手镯,他收集眼镜,各种款式材质,金边的,银边的,玳瑁的,色色形形,一律平镜,穿不同的衣服,便配不同的眼镜,西装多配金边眼镜,宽大的毛衣外套配玳瑁框的镜子,愈发显得温润了,穿阴丹士林长衫的时候,便配银边眼镜,格外斯文——另外他常年穿皮鞋,阴丹士林长衫配皮鞋,长衫上面没有折痕,皮鞋也擦得铮亮,八月里还围上一条枣红色的围巾,那毛织围巾的尾端是一串同色的流苏,迎着秋风披在肩上,流苏在风中轻轻摆动,俨然便是东南亚那边的归国华侨,或者是海外归来的青年学生,殷波素的身上,带了一股外国气息,很是时髦的。

殷波素真是个漂亮人物,在这虽然平静安宁,却终究显得有些停滞沉闷的小城之中,他便是一道清新的空气,仿佛远方的海风,带来一种别样的气息,不过倘若关起房门,殷波素的这一层迷惑人的文雅美感便很快消失,邪魅得很。

孙长龄不由得便想到昨天,下午回来之后,晚饭开始之前,在卧室里,殷波素点起电灯,照得房间里通亮,他搂着自己坐在床上,将自己的上衣解开,露出一边的肩膀,在上面轻轻地亲吻,自己四十几岁的男人啊,这衣衫半褪的模样,跟妩媚风情真的不搭边啊,殷波素这个样子,就是典型的“怜香惜玉”,居然情意绵绵,颇具情调的,然而这气氛实在太诡异了,让人头皮发麻。

不过好在殷波素很快便将他推倒在床上,剥掉衣服,入了进去,用了半个钟头的时间宣泄欲望,然后从孙长龄的身体里抽出性器,拿起衬衫正在穿着,外面厨子敲门:“大爷二爷,吃饭了。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