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黑暗里有什麽?鬼故事
去找她,厕所的灯光昏暗,我敲了每一个隔间的门喊张曼仪,只收到了一连串不同口音的国骂。我最後上了酒吧三楼窗外的露台。
那个露台其实是没有门的,那只是窗外一些防晒的钢筋玻璃棚。我之所以会注意到它纯粹是因为玻璃窗大开着,我一上三楼就被这裹着刺骨冰霜的风吹得一缩脖子,心想谁这麽缺德不关窗,往外一看酒就醒了大半:窗台上有脚印。
我心里暗骂了十几遍张曼仪不是喝醉了要跳楼吧,要跳也不该是三楼起跳啊,她亲了我又假装什麽事都没发生过,想跳的人应该是我吧?尽管羽绒服外套脱在了酒吧大堂,直觉还是驱使我颤巍巍地穿着我的小毛衣爬上去了,在猜想中我可能会看到电视剧般的狗血场面,b如张曼仪站在落雪的屋顶风萧萧兮转过身向我凄然一笑,我只来得及拉住她的衣角,或者我会发现她摔在二楼的遮yan棚上不省人事。我一边做着心理准备,一边用僵y的手指掏出手机准备打急救电话,忽然听到有人在身後喊我。
「萧雅你不冷啊?」
露台上没有张曼仪,张曼仪在窗里无辜地看着我,她不知道去哪里整了一个火烈鸟珊瑚绒帽衫套在外面,一拉帽绳,火烈鸟的冠就竖起来,看起来颇像一只猛禽。但她嘴角还叼着一根bangbang糖,这让整个愤怒小鸟的画面显得不l不类。
我气不打一处来:「你去哪里了?我以为你要跳楼了。」
「太冷了,我去和朋友借了一件衣服。」她手一抖,变魔术一样抖出一件猫头鹰的帽衫来,「看,我给你也弄了一件,你穿上再去。这衣服可太适合在这个露台上拍照了。」
雪裹着房顶的砂尘像无情的手拍打我的脸,但谁都不可能b张曼仪更没心没肺。我踩着那些紮脚的钢筋哆哆嗦嗦向她走过去,忽然看到黑影一闪,她也爬了出来,向我紧走两步,把帽衫套在我身上。她的套衣服技术和弹琴技术一样糟糕,卫衣几乎闷住我的鼻子,我挣扎了一下,帽衫套上了,她看着我咧嘴笑,我们两应该都脸冻得通红。
我掏出烟,打了两下打火机,风太大,防风打火机也打不着。我嘟囔了一句「怎麽不防风」,张曼仪说:「我和曹有信分手了。」
我愣了一下,第一反应是,张曼仪分手的速度倒是b切歌的速度还快。但这倒是不太意外,我认识她以来她好像唯一关心的事是锈城的故事,她对歌曲和故事的忠诚度明显高於对现实生活中的人。
张曼仪看我好像想问问题的样子,用一种讲锈城故事的友善耐心地向我解释:「我刚才说我要去找锈城的资料,不能和他约会,他不能接受。所以我们就和平分手了。」
刚才?在她消失的这几分钟?为了锈城?
但我什麽都没有问,我把没点着的烟丢下了三楼,做一次乱丢垃圾的坏人。张曼仪还在继续说话:「我昨天找到的锈城的资料里,也有人因为风大,感叹说风衣怎麽不防风。」
我不能理解,或者说我理解了也不想知道答案:「这能说明什麽呢?说明我是你找锈城故事的灵媒吗?我总是会做出非常巧合的,和你找到的故事相似的事,这是你愿意做我的朋友的理由吗?」
张曼仪似乎呆了一下。我说不下去了,我怕我再说会得到一个是字。但她又一次抱住了我。我喃喃:「抱歉,我开玩笑的。」
我们的话似乎就总是只能说到这个地步。我生怕多说一句,我就不再是那个酷酷的朋友,可以和她一起开各种离经叛道的玩笑。张曼仪显然也不会说什麽。她的应对策略总是很荒唐,就像很多明明和她有关的事根本不关她事。b如这样的时刻,她的应对策略是用一种充满母ai的手法拍拍我的头,同情地说:「我知道。」
你知道什麽知道。我内心暗骂。我想问她很多事,她为什麽这麽关心锈城,以及……她为什麽要亲我。
但现实是我们从酒吧走出去的路上聊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话题。剧院最近的演出,论文的进度,看了什麽新电影。张曼仪说最新上的那部大片无聊透顶,开拓新星球的劲让人想起当年西方人开拓新大陆,不知道为什麽票房这麽高,我说经济越萧条,人们就越喜欢看这种东西。
新大陆好啊。新大陆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
大路光秃秃的,地上全是斑驳的水渍和乾涸掉的痰印。有个人忽然从绿化带扑出来,抱住我的腿,我一惊之下甩了他一脚,他立刻仆倒在路上,开始嚎啕大哭,呕吐物从他脸边流出来,刺鼻的酒气。
原来是个醉汉。
我还在犹豫要不要叫救护车或者去问一声他为什麽这麽伤心,就见那个醉鬼掏出手机,开始朝电话那头骂骂咧咧,内容无非是对方为什麽不肯见他,为什麽抛弃他,他有那麽值得恨吗。我看了他一眼,衬衫加领带,再加那台品牌手机,应该不是流浪汉。p城惯常都会把流浪汉清理到附近的城市去,何况最近马上又要开大会了。这座城市总是在开会。开会把一些本来不在这座城市的人聚集到这里,把一些原本在这里的人驱赶出去。
「要是我哪天像他一样,你也这麽看我麽。」
张曼仪注意到了我在看那个醉汉,忽然没头没尾地说了一句。我说怎麽可能呢,你酒品还是不错的,至少刚才也没有从三楼跳下去给酒吧老板制造惊吓啊。张曼仪没有再说话,我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她的表情,也没有任何不对劲。但为了防止她真的哪根筋想不开,我又补了一句:「你要是真担心哪天喝大了发疯,喝酒之前记得打电话喊我来接你。」
「要是我不跟你走,还叫你和我一起睡马路呢?」张曼仪转过头来假装认真地看我,眼睛已经是促狭的弧形了。
我迅速想起来小时候我老舅跟我说过的一个溺水救人技巧。我舅那会儿退伍不久,刚从河里捡了个小孩出来,孩子的父母千恩万谢地提了腊r0u来谢。等他们走了,我舅说,谢天谢地他们没怪我把娃敲晕。我说你捞人怎麽还敲人脑门呢?我舅说,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溺水的人慌乱的时候会紧紧抓住一切可以捞的东西,救命稻草你知道吧,再会游泳的人,给这麽sisi箍住了,也是个动弹不得,两个人一起做沉si鬼,捞人要从後边捞,要是他扑腾,你就先给他敲晕了,再拖上去,敲成脑震荡,总好过命没了。
但我不能说我会先敲晕一个醉鬼把她拖回家去。我说:「那我们就睡马路。」
张曼仪笑起来,眨了眨眼,没有说话,只是抓住了我的手。她偏过头去的时候,黑se耳钉反s了一道街边的灯光,仿佛戴着一把小小的匕首。
这大概是那一阵子我感觉最接近张曼仪的时刻。
不再联系张曼仪的最初几天,我每天都尽可能待在外面,图书馆,咖啡厅,公园,一切有人的地方,一边写论文一边打一份兼职,然後去跑步,甚至开了健身房月卡。等到忙得头昏脑涨、筋疲力尽再回宿舍。楼上的男生再也没有吵闹过,可能也离校去实习了。我居然开始想念他们。宿舍太安静也不是什麽好事,那种巨大的如深海一般寒冷的si寂,会让我陷入溺水状态,想发资讯给张曼仪找根救命稻草。但这是不对的。我自己有问题,不该让别人做我的救命稻草。何况张曼仪有自己的快乐人生,要不是那只蟋蟀,她这样的人,本来不会和我产生任何一点关联。
脚受伤以後,我没法再在外边疯跑,在宿舍里待着养伤的一星期,我的jg神状态每况愈下。尽管我也很清楚这没什麽大不了的,摆在我面前更要紧的事是写完论文,然後趁着春招赶紧去找个实习,看能不能留在p城工作。至今为止我的人生没有遭遇什麽伤筋动骨的重大挫折,考研考上了,导师挺好的,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