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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raoneofakd

 

开完会改签最近一班高铁,下车已经是深夜,身体疲惫但步子急切,裴芙手里牵一个小尺寸的行李箱,在身后被拖到狼狈趔趄。地下停车场里侯着的大批出租车司机蜂拥而上,她挥手谢绝边从中穿过,快步向前找到熟悉的车。

“爸爸。”她敲了敲车窗,裴闵在车里醒来,眼睛缓慢眨了眨,手有点麻了,过半分钟才开门,下来把她的行李箱放进后备箱。

他已经在车里坐了五个小时,晚餐也是在停车场便利店随意吃的三明治,衣服变得皱皱的,看上去和裴芙差不多的蔫。

裴芙站在车尾看着他,脸上带着一点微笑,双臂微微张开一点,向他索取一个拥抱。

裴闵向前一步抱住她,也忍不住笑了:“这么辛苦,为什么不肯在那边订个酒店休息一晚,明天回来也是一样的……”

“想你了。”裴芙不敢太明目张胆,轻轻踮着脚在他脖子边亲了一下:“我早点回来你不开心?”

“我只是怕你会累。先上车,回家。”

裴闵坐在车上醒了一下脑子,裴芙在这个空档里扯着他的衣领把他拽过来,两个人接了一小会儿吻,结束的时候裴闵面红耳赤,睡意全被驱散干净了,甚至有点兴奋。他回程的路上身体都很紧绷,因为裴芙的手一直放在他的大腿上,指腹似有若无地摩挲他的大腿内侧,这样的触碰挑逗色彩太明显,他在红灯时终于忍不住问她:“你在干什么?”

他应该判她一个干扰驾驶罪。

“没干什么。”裴芙表情和语调都很平静,似乎没把自己的行为看成调情,相反裴闵已经方寸大乱,他好几天没有做爱也没有用自己的手解决,因为觉得已经到了修身养性的阶段,自慰有点力不从心,但现在被裴芙亲一下摸一下,身体又灵敏地、立刻就起了反应,好一个双重标准。他的欲望全部攒起来只对裴芙定向供给。

裴芙把手放回自己的腿上,她也不敢继续逗他,在车上做过好多次,有一点苗头就抑制不住后续的发展,她的呼吸变慢,下腹随着吸气往内收紧,这是动情的前奏,她的思维有点停滞了。与此同时她感觉腿间已经泌出了一点湿意,心里也不齿自己纵欲过度,怎么最近这么如狼似虎?

她没话找话地问:“你猜我这次遇到谁了?”

“谁?”

“宁为青,你还记不记得?我高中同桌,后来大学也在一个学校,读历史的那个。”

“怎么不记得。”裴闵的目光瞟向别处,故意避开裴芙的视线。

“他这个学期上任,在江大当老师。我这次去和出版社开会,他也来办事,就遇到了。”

“哦。”

裴闵表情淡淡的,看不出什么想法。车已经停好,他解开安全带下车,把裴芙的行李箱拿着。裴芙跟在他身侧,细细地揣摩他的表情心思,两个人在一起太久,她偶尔也想折腾一点幺蛾子玩玩,裴闵肯定吃醋了,可他怎么不使性子呢?她想看看他甩脸色、听他说酸话,她才有哄他的机会,这也是调情的一环。

物业换了电梯里的灯,色调比以前暖些、也更亮些,裴闵俯视身边人,裴芙脸上有淡妆,一天奔走下来不见憔悴,化妆品倒是融肤得更自然,只有嘴上的唇蜜有点淡了,刚刚在他脖子上蹭掉一点,黏糊糊的。

他突然伸手捏着她的耳垂:“怎么换了?新买的?”

裴芙耳朵上常年带着他赠的那对钻石耳钉,轻易不更换也不摘下,这次却换了一对珍珠的,还是很秀气的样子,珍珠色泽质感都比钻石来得更温润,让她气质更书卷、更斯文些,像个大学里的年轻老师。

讲师。裴闵心里嗤笑,这个词让他想起她刚刚提到那个男同学。宁为青算是和裴芙走得最近的一个男性,这些年来裴芙不乏追求者,速食时代只要过几个月大多知难而退,只有宁为青到了硕士阶段还和裴芙有来往,不过读博的时候交到女友,毕业就结婚了,这才了却裴闵心头大患。他知道裴芙不太擅长应付这个男孩子,她一向是吃软不吃硬,伸手不打笑脸人。

裴芙的耳垂被他一捏就泛红:“你松手,这边有点发炎了。”

钻石耳钉里有一只不知道遗失在哪里,她在酒店洗完澡吹头发才发现不见,找了一通也没着落,那耳洞不知是遇水还是什么原因,有点发炎,她临时去附近的商场重新买了一对钻石拼坠珍珠的来戴,心里却还是空落落,路过卡地亚的时候又在柜台前看了同款的耳钉,却没自己买下来。

裴闵松了手:“还疼不疼?”

“一点点。你送我的耳钉有一边不见了。”裴芙讲出这句话才意识到自己的口气有点委屈,她讨厌遗失掉珍贵的东西,那对耳钉对她来说意义非凡,又老老实实呆在耳朵上好几年,除了清洁一般不摘,似乎已经成为她身体的一部分,哪怕再买一对新的也替换不了。

“可能不小心掉在哪里,小东西难找。酒店保洁问过没有?”

“说是没找到。”裴芙进了家门踢掉鞋子往沙发上一瘫,裴闵帮她把行李箱里的东西都拿出来归置好,所有的衣物化妆品和文件资料、数码产品都归位到她惯用的地方,总共花了不到五分钟就已经收拾妥帖。他做好这些事才来到客厅,帮她倒一杯柠檬蜜水,裴芙就着他的手喝了两口,接着就把他扯下来接吻。

吻的间隔里,她咬着裴闵的下唇说:“你会不会再给我买一对?”

“买。你要一样的还是别的?一起去还是我做主?”

她被抱起来,裴闵托着她坐下,让她跨坐在他大腿上。他摸了摸她耳朵,又问:“这一对也很衬你,以前不是不喜欢这个牌子吗?”进去逛也从来没买过。

“你买吧,你送的我都喜欢。以前年纪太小了,戴珍珠好显老成,现在年纪大咯。”裴芙偎在他胸前,声音有点郁郁。她身上的青涩已经褪去,但裴闵把她爱得很好,举手投足之间还有被呵护的小女孩气息,好像没被生活磋磨过。

她自己只要负责在喜欢的领域向前冲,大学毕业那一年就已经出版第一本诗集,全仰仗诗刊编辑慧眼识珠,反响很好,也拿下业内一些有含金量的奖项。之后当然也有成绩平平的,她自己很喜欢的散文集,销量最差。她陷入不可避免的矛盾之中——到底是要写给自己看、还是迎合大众口味?硕士读完她的心境和本科当然有差异,灵气的锋芒沉淀下去,她的技巧纯熟表达老练,导师看过也说她进步很大,但就是——就是卖不出去。

专业深度的递进、佶屈聱牙的隐喻,这些都是成长带来的结果,她没法轻易割舍。太阳的照射如果失去了生灵的享受,那么光辉与温暖也就失去了其意义,如果书的受众窄了,表达的意义何在?她并非视功名如粪土的人,正相反,她愿意承认自己入世的、俗的那一部分:某种程度来说,虚荣才是向上的内生动力。

那本散文集照例被裴闵买回来好几套,翻阅、摆饰、收藏各司其职。她羞于把自己的文章给裴闵看,很多文章对他来说都是全新的,像尚未开采的宝石矿洞。裴闵捧着书在书房里沉醉地读了一整天,然后把她拉到自己腿上来,他很深地拥抱她,说:“做得真好。”

至少她还有一个最认真的读者、一个最忠实的信徒。她一直是裴闵的骄傲,尽管她并不想自己成长得太快,因为随着时间流逝,她羽翼渐丰的同时,裴闵也在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老。

他们之间的爱随着厚度的递增变成沉积的平原,稳定得令人心安。裴芙开始任性,试图制造新鲜感,她咬裴闵的脖子,咬痕覆在刚刚吻过的地方,淡红色的唇蜜尚有余存,她买耳钉的时候新买的这一支,有点粘嘴,但印在裴闵脖子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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