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等你走了,我又要做回这南苑的鬼了。”
薛琮没有见过越初云着嫁衣的模样,应是不难看的。
他未必会喜欢越初雪那样明媚鲜妍的容颜,公子无垢也不像外界传闻的那样妖媚,而是冰肌玉骨,清雅出尘。
对薛琮而言,无垢是人如玉,是世无双。
初见时,他是鲜衣怒马的少年郎,被堂兄薛瓒带去官家乐坊寻欢,他不喜这种风月场所,浅浅饮了几杯欲走,临出门听见不远处有琴声传来,他不懂音律,只觉得这琴声沁人心脾,比以往听过的曲子都悦耳,问了薛瓒才知道,这是此处最闻名的乐人在屏风后弹琴。
他从薛瓒口中得知,这人叫公子无垢。
他前些年在外习武,刚回的熠都,不解这算什么名号,一个乐人也配无垢二字吗?薛瓒便娓娓道来,原是这乐人在朝会上技惊四座,将西浔,南沚,东澹使节出的难题一一破解,圣上赞其灵通剔透,便赏了这么个封号。
薛琮不以为然,当即拽下了写着公子无垢的挂牌,哪怕有什么封号,乐人还是乐人,一旦挂牌,就要会客,钱银若是足够,做什么不成?
他不知的是,只这么一见,他便沦陷其中了。
回过神,眼前之人却不是心中所想之人。
丹书的问题薛琮没有回答。
越初云醒过来的时候,心情不是很好。
他不喜欢侯府,也不喜欢薛琮,这里的一切他都不在意,既然弟弟的婚事他也参加了,他觉得自己也没什么留在侯府的必要,毕竟只是等着新人入府的时候喝两杯茶。
他是非得喝这个茶不可吗?
哪怕不喝,薛琮难道会真的不娶了吗?
丹书不在,没人看着他,才过了两日,他便扭扭捏捏地去问薛琮能不能让他回南苑。
这次接越初云回来,薛琮总觉得越初云哪里不一样了,又说不大上来,他问越初云做什么要回南苑,越初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薛琮只当他是看见自己厌烦,说想回去便回去吧,这次他派人护送,可要小心些。
越初云点了点头,心里却全是靳尘,还像小孩子似得包了好多点心,薛琮以为他爱吃,还吩咐人去买了些新鲜刚出炉的。
护卫送越初云回了南苑便离开了,丹书今日告了一天假,越初云随便找了个丫鬟问之前救了他们的下人在哪儿,他要去见见,丫鬟便把他带到了靳尘现在住的厢房。
丫鬟一路上还在说这是丹书的情郎,越初云虽然知道是唬人的,却也听得有些吃醋。
进门不见靳尘,丫鬟便说一定又是去砍柴了,这次的贼人被侯府送官查办,也算是杀鸡儆猴,稍微有些不顺眼的都被薛琮和丹书赶了出去,剩下的这些心肠都还算好,一来靳尘护主有功,二来又和丹书有了关联,三来他的确勤快能干,他们对他还算和善。
越初云说知道了,让丫鬟忙自己的事情去。
这个丫鬟和越初云接触不多,只觉得这个主子一直不声不响,也挺奇怪的,虽然不知道他找靳尘干什么,但也没多想什么,多半是因为丹书,便听命下去了。
越初云细细打量这间厢房,丹书做事甚为妥当,总算没有亏待靳尘,他其实想过让丫鬟去找靳尘,又想给靳尘一个惊喜,等着等着有些倦了,干脆躺在床上小憩。
他也真叫是大胆,堂堂世子内君宿在他人床榻之上,这若是让旁人看了,成什么样体统,?不过这南苑的人少了,也谨慎了,饶是无要事,没人会往内院来逛。
靳尘伤好了大半,却闲不住,一早上便去砍柴,出了身汗还在柴房洗了个澡,这才回来休息。
他进屋先给自己倒了一杯水,边喝边察觉到屋内有股子淡淡的香味。
他对这味道再熟悉不过,才回头就见越初云从床上起来,朝他亲昵地扑了过来。
“阿尘……”靳初云用额头在靳尘肩膀蹭了蹭,“你想不想……”
“我”字还未说出口,他就被靳尘推开了,还没再说什么,靳尘就往后退了一步。
“你不要这样。”靳尘别过头,忍住不去看越初云的脸。
“怎么了?”越初云心里一惊,却还没反应过来,“你是不是生气我骗你?我不是存心想骗你的,我不喜欢这个身份才没有告诉你,我也确实叫皎皎,这是我的小名。”
“……”
“你不用说这些。”靳尘摇了摇头,很警惕地去把门关上了,“我还有几天就会离开这里了。”
“离开这里?什么意思?”
靳尘刚认识越初云的时候,以为他可能不太智慧,现在知道不是,也仍然感觉越初云笨笨的。
“我和你之间就当什么也没发生,我一个东澹人,好不容易从死人堆里爬出来,一路逃命过来,我来北泽是求生,不是寻死,你懂不懂?”
靳尘说得很有道理,但不知怎么的,没有一点底气。
越初云的心一点点冷下去,“你是说你怕了?”
“能不怕吗?你可能只是寻个乐子,但我在这里没有户籍,如若有一天我跟你的事情败露了,哪怕你丈夫只是北泽的一个富户,打死我也都像碾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别说他还是小侯爷,是禁军统领,有权有势,我不像死,我想好好活着,有错吗?”
他才十几岁,他想好好活着,有什么错?
越初云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摇头是因为靳尘说得没错,点头是因为,他明白了。
他一点也不笨。
“你什么时候走呢?”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神情已经恢复得很平静了,好像他们俩之间从来没有那么多次的肌肤之亲,好像只是普通的主仆,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再过个七日吧,等丹书回来,他说会帮我安排,离了熠都,北泽还有很多地方可去,你……你也要多保重。”
现下如果越初云认清事实,及早结束他与靳尘之间的这场荒唐事,一切就还有转机,他还是可以好好地做世子内君,甚至是以后的侯爷内君,或许不久后他就会有一个过继的孩子,他的人生不会是了无希望。
不,他都不想要,要这样过一辈子,太可怕了。
“你能带我走吗?”
“你疯了?”靳尘惊讶地看着越初云,“你真是疯了。”
“我不是寻乐子,不是你说的吗?我们要一辈子这样好,你都是骗我的吗?”越初云也知道自己疯了,他半辈子都被养在深闺,不是在越府,就是再侯府,哪怕现在到了这南苑,还是身不由己。“我会想办法的,你带我走好不好?什么世子内君,我一点都不稀罕做,这里的一切我都可以不要,我就想跟你在一块儿。”
靳尘愣了。
他活了十七年,从来没听过有人跟他说想要跟他在一块儿。
眼前这个人怎么这么傻,放着荣华富贵不要,说要跟他走?
“你带我走好不好,这里很可怕,我每天困在这儿很难受,如果早知道你也要这样对我,那天你何苦救我,就让我溺死在湖里不行吗?你救了我,哄了我,还要这样对我,你比杀了我还让我难受。”
真是胡说八道,靳尘发现越初云挺不可救药的,他好心好意救了他,难道还是他的不是了。
要命的是,他好想亲亲他。
靳尘要被自己的这种想法吓煞了,不是原本想的好好的吗,刚刚说得也都不错,怎么一见到越初云,就心软了呢,怎么一听他说这些疯话,自己也开始发疯了呢?
“不行。”靳尘万般无奈地摇了摇头,“皎皎,别再犯傻了,你知道是不可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