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书网
魔书网 > 年代文俏媳妇躺赢了 > 年代文俏媳妇躺赢了 第19节
字体:      护眼 关灯

年代文俏媳妇躺赢了 第19节

 

大队支书抽烟呢,没第一时间搭理他,大队长简单说两句。

陆绍材:“划坟地?那可不行吧?现在土地都是有数的,都平坟头还耕地呢,咋还能划那大两块给他?”

大队支书翻眼望天,你个瘪犊子,无法无天、没爹没娘的狗东西,陆家庄这么多人,爷奶爹娘都埋那里,你说平坟头就平坟头?

你要出头捞政绩随你,你踩着你二叔表现也没人搭理你,可你拖俺们下水,俺们弄死你!

这狗东西小时候明明跟着娘去了首都投奔当军官的爹,原本大家寻思他高低也得是个国家干部,谁知道65年冬天的时候拖家带口的突然回来了。

回来以后全家先住在二叔那里,一通作妖把二叔的大队会计抢了不说,66年的时候还想闹事。

那时候城里闹腾村里却风平浪静的,社员们都忙着干农活儿,哪有那闲功夫搞这搞那?

这狗币玩意儿,自诩从首都来的大人物,消息灵通,非要和城里接茬儿闹事儿。

他就算当个大队会计,村里人不认他,他算老几?

他想搞运动,没人配合他搞谁?

于是他就拿自己叔叔开刀,想清算当年开客栈、大车店,当地主少爷的事儿。

当然他跟陆老爹说得好听,就是走个过场,让他混个政绩出来指不定就去公社当干部了呢。

方荻花气得给陆大伯拍了封电报,陆大伯电话打到公社把大儿子骂了个狗血淋头。

不过他死性不改,不让挖根子就找别的毛病,又说不让养鸡种菜又说要平坟地、禁止祭祖什么的。

最后大队干部看不过眼刺了他两次,他这才老实点。

要不是他有个在首都当大干部的爹,鬼才让他当会计!

比起陆老爹的业务能力,他提鞋都不配!

谁好好的跟着亲爹在首都享福,能突然灰溜溜滚回老家来?

嘴上吹牛说住不惯首都,吹不惯那里的沙尘暴,吃不惯那里的臭豆汁儿,屁嘞,肯定是被赶回来的!

大队支书翻着老白眼,抽着烟卷,不搭理他。

陆绍材看大队支书和大队长都不附和他,顿时讪讪得很没劲,假装翻了翻陈年旧报纸,再把各生产队报上来的账目胡乱弄弄,脑子里却在盘算:二叔这是想开了,承认三弟没了?那丧事儿……可得大办,到时候自己这个大堂兄当主持,不得多收一大笔丧事礼金?

县里干部来不来?来的话自己是不是能趁机巴结巴结?

县里不来,那公社书记和主任肯定得来,到时候自己好好恭维恭维。

其他不少人得来吧?他们不能空手来,肯定得带礼金吧?

这个礼金是不能给二叔的,自己主持就让自己婆娘和儿子收着,回头可以给大儿子当聘礼娶媳妇。

他想得很好,压根儿就没把大队长说的“陆老爹要求丧礼简办不举办追悼会只要坟地”这个事儿放在脑子里,他只按自己以为的来设想,越想越觉得可发财的机会不少。

陆绍棠可是烈士,追悼会收一笔,那头七不得上坟?以后清明节不得扫墓?

县里公社不得定期往陆家送抚恤品?

别的不说,一年给五十斤白面、十斤油、十斤肉、几斤棉花、两匹布不算多吧?

他越想越得意,坐在椅子上身体后仰,穿着皮鞋的脚搭在破旧的办公桌上,得意的时候两只脚一点一点的,椅子就往后仰得只有两条后腿着地,发出不堪重负的吱嘎声。

老支书气得起身背着手拉着脸哼哼着走了,他娘的,咋不摔死个瘪犊子!

从陆家庄去县城虽然有四十多里路,可方荻花力气大,骑车快,林姝觉得没多久就到了。

这要给自己,怕不是得骑两三个小时?

这差距。

关键人方荻花脸不红气不喘的呢。

方荻花不是那种进城紧张得嘴巴跟被万能胶粘住一样张不开,更不知道迈左腿还是右腿的乡邻们,她见人先打听新华书店在哪儿,直接赶过去一点都不浪费脚力。

林姝:“娘,咱先去医院。”

方荻花:“书店近,就搁眼目前儿呢。”

这时候新华书店朴朴素素两间小门面房,门口还摆了小人书摊儿,有四五个小孩子坐着小板凳在那里翻书看。

林姝知道婆婆属驴的得顺毛捋,得,那就先买书。

她瞅着这时候的流行连环画也新鲜,家里都没呢。

陆家也有书,不过是陆老爹当年留下的老式儿手抄本,都是一些传统书籍,几乎没有带画的。

试问哪个小孩子能拒绝这种带画儿的小人书呢?

她决定买一些回去给陆平他们看,尤其甜甜和盼盼,童年不能缺失小人书的陪伴。

林姝看小人书,方荻花却瞅着路边卖雪糕的老太太。

农历五月下旬气温已经挺高,路边有个穿着白色的确良的老太太,挽着发髻,手里摇着大蒲扇,坐着一张铁制的折叠椅,跟前放着个木轮车,车拉着一个白色的油漆箱子,上面用红色油漆写着雪糕两个大字。

方荻花看着也新鲜,不说抓投机倒把不让做买卖吗?这一条街上没见摆摊儿的,这老太太为啥能在这里卖雪糕?

这老太太估计身份不一般。

她犹豫要不要给林姝买一根儿甜甜嘴儿。

三儿结婚一走就不着家,方荻花对儿媳是有亏欠的,加之林姝能和马神仙沟通,方荻花就觉得应该给她吃根……贵点的雪糕。

不过看样子她想买小人书,那还买不买雪糕呢?

林姝回头瞅她,“娘,你赶紧买书,我在这里等你。”

方荻花狠狠心给她两块钱,这都是三儿寄回来的工资,本也有林姝的份儿,只是她存不住钱总被人哄了去方荻花就不给她了。

林姝开心地接过,“谢谢娘。”

她蹲在几个小孩子旁边一起翻小人书,要精挑细选几本回去给孩子们看。

坐在旁边的几个小孩子,当中有两个穿着短袖短裤,脚上穿着凉鞋和白色的尼龙袜子。

哟,真讲究。

再一看,呀,被蚊子咬得不轻啊,看来这城里蚊香花露水也不普及啊,瞅瞅给这崽儿咬的,小腿上都是一个个大疙瘩。

小家伙儿一边入迷地翻小人书,一边拿小手一个劲地挠,都挠出血了。

林姝包里揣着那小瓶儿紫草膏呢,原备着去县医院找找机会的。

她顺手帮小家伙擦了。

小家伙挠着挠着感觉一阵清凉,不那么痒了,他惊讶地看着眼前的林姝,“哇,姨姨你好俊,咦,我不痒了呢。”

书店经理听见小儿子和人说话,立刻走出来看,见一个衣着破旧身形细瘦的女人蹲那里一边翻书一边给他儿子腿上摸什么药膏。

他立刻警觉,前阵子后街上有个孩子被人偷了,到现在也没找回来。

他立刻上前喝问:“干嘛呢?”

林姝扭头,举了举手里的书,“买书呢。”

书店经理一怔,这……这小媳妇儿也太俊了点吧?那双水嘟嘟的大眼清澈明亮,让人情不自禁地心跳加速,偷孩子的不会这么俊吧?太打眼了,而且她目光清澈,不像坏人。

他清了清嗓子,“买书?你识字吗?”

他看林姝穿得寒碜,声音难免带着几分调侃。

林姝也不着恼,反问:“识多少字算识字?把新华字典认全还是康熙字典?”

书店经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