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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考完的时候就可以做

 

为顾忌被曹爸和永妈发现,他们大概天天都要做爱,因为往后再也不会有这么绝妙的时光,在上大学以前,他们不会分开,也彻底自由。曹光砚甚至都没去找一个家教兼职赚钱,蒲一永也不怎么跟李灿和陈东均出去玩,剩下的半个假期里,他们几乎是一有机会就泡在曹光砚的房间里,一开始还会找借口说是一起讨论志愿填报顺便省空调费,等两个人的志愿都填完以后,连借口都懒得找,甚至有几个晚上就直接睡在一起过夜。

曹爸和永妈对两个孩子的情况一无所知,因为孩子要上大学了,也该有自己的秘密,更何况两个人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叠加在一起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他们更多的心力还是放在努力赚钱和偿还债务上,而且曹光砚从来就是懂事稳重的好孩子,蒲一永虽然调皮,却也只是小打小闹,本质不是真正的坏孩子,他们哪里会想得到两个人会闹得那么出格?

“光砚,冰箱里有西瓜,等下你跟一永一人一半切了吃,今天太热了我中午就不回来吃饭了,你们自己解决吧。”

永妈在外面跟他们说话时,曹光砚正被蒲一永抬着一条腿猛干。

“嗯……好,伯母,我再睡一会。”曹光砚含含糊糊地回答,听门外永妈走了的声音,才敢一口咬在蒲一永的肩膀上。

蒲一永不管他咬,他正做到酣处,才不会这么轻易就放弃。他把曹光砚的身体折到不可思议的角度,几乎是让他整个人都以蜷缩的姿势跪在床板上,从后面干他软烂的肉壶,手指恶劣地捏着那颗肿胀的阴蒂就是不肯放手。

“啊啊啊!”曹光砚终于控制不住地叫出声来,那颗阴蒂已经被蒲一永捏得又大了许多,如今变得极度敏感,连穿着内裤都会摩擦得流水,又被蒲一永这么一掐,激得下身都是频频酸麻,肥厚的阴唇都被淫水泡胀,每一次脱内裤时都能看见湿透的裆部,叫人脸红得要命。

这段时间以来,他的身上就没怎么干透过,总被蒲一永干得淫水泥泞,偏偏他又无法拒绝蒲一永的索取,只要一想到等开学以后,他们就要天南地北地分开,他就舍不得,就再也没有拒绝的勇气。

曹光砚又被蒲一永肏射了,浑身哆嗦,双腿大开,阴户里喷着乱七八糟的水,身上汗液和精液混杂在一起,皮肉都是蒲一永不自觉留下的指痕和吻痕,好像被人轮奸过一样惨。他眼含热泪,感觉到自己的肚子被蒲一永射得满满,每一次去洗澡都是含着满肚子的精液,像怀孕一样,走几步精液就兜不住地从他的腿间滑下来,格外狼藉。

蒲一永喜欢他的身体,这真是太好了,他陷在这种如履薄冰的幸福里完全不想醒来,只想跟蒲一永再亲密一点,再多亲密一点。

只可惜幸福的日子总是很短暂,填完志愿后几天,他们的录取通知书就各自到了家里,紧接着便是大学的开学日期。

曹光砚不得不暂时把自己从这段过于快乐的日子里抽离出来,预备去上大学要用的东西。他不在的时候曹爸和永妈也许会来打扫他的房间,所以他不得不腾出手去处理房间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情趣道具,能带走的就带走,没法带走的或转卖或扔掉,总之绝对不可以留在家里等着被发现。

因为他们大学报道是同一天时间,曹光砚没办法和蒲一永一起去大学,他就读的崇格在邻近的新北市,蒲一永就读的隆森却远在台南,报道的前一天他们也没有机会如想象中那样濒死缠绵,因为蒲一永忙着检查他去大学的行装,永妈一直待在一永的房间,一边唠叨他要干什么一边帮他检查行李。曹光砚听着隔壁的动静,抱着一永的外套哭得泪流满面。

第二天一早永妈和一永早早地就走了,因为台北到台南要开几小时的车,而到新北崇格最多也只要四十分钟左右时间。

原本曹爸的意思是既然大学离得这么近,他可以住在家里也没关系,但曹光砚想来想去还是决定住校,找的理由是可以锻炼自己的独立能力,大学是四人间宿舍,同寝的人并不一定同专业,跟他住在一起的男生里,一个跟他是同专业的,一个是化工,一个是文学理论研究。

曹光砚并没有很热络,甚至是有些冷淡的态度,他本来就不是会主动讨好别人的性格,也并不在意跟别人的交际关系,以前都是别人来主动找他,他回报以礼貌的态度罢了,因此刚到宿舍的时候他对同寝的人态度甚至是有些冷漠的,直到晚饭医学男提议他们宿舍吃一顿庆祝饭才稍微活络一点。

“我知道你,那个全台第一的曹光砚。”医学男笑,“你很有名欸,我高中都听说过伦恩高中的曹光砚。”

吃饭时他们交换彼此的名字,医学男姓安,化工男姓陆,文学男姓林。

对曹光砚来说适应大学生活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他的能力放在哪里都是佼佼者,即使大学里人才济济,他也自信自己不会逊色到哪里去,大一才刚开学,他就加入了学生会替学长跑腿干活,除此之外他还去参加英语社团,因为家庭条件限制,他的口语要比其他人薄弱一些,高中的时候并不明显,到了大学,优秀的人才实在太多,他必须争分夺秒去弥补跟别人的差距,保持自己的优势。

但即使把自己的时间塞得满满当当,曹光砚还是控制不住地思念蒲一永。他并不怎么待在宿舍里面,每天早起晚归,没课的时候就把自己泡在学校的图书馆里,一看就是一天的书。他也不怎么跟室友联络感情,因为没有必要,也就同寝同专业的安泰河会稍微多聊几句,但也是仅此而已,再多的交集却也没有了。

他想念蒲一永,想到快要发疯,如果是别人,他早就可以大大方方地发讯息过去问候对方,可因为是蒲一永,他连关心对方的立场都没有,只能把思念深深埋在心底,藏起来,埋起来,遮起来,瞒得严严实实。

蒲一永报考的隆森虽然是科技大学,但也并不是非常差劲的学校,他报考的专业又是全台唯一开设的漫画专业,因此报考这里的学生还是有点人生追求的,但也只是相对而言。毕竟技专校院的学生总体素质比不过综合大学是不争的事实。

蒲一永刚到这里的第一天就明显感觉到了不适应,这里虽然没有一班那群臭屁模范生天天显摆自己的优越感,却有许多不良学生懒懒散散地混日子。他和陈东均还有李灿三人组在普通学校就已经是令人最头疼的调皮捣蛋组合,放在这间学校里却几乎可以算是好学生的存在。幸好跟他同专业的人都还算和善正常,要是同班里再有个什么三天两头抽烟喝酒打架的混混,蒲一永一定会炸毛。不过因为他的外形十分迷惑人——出发的前一天永妈怕他在学校被人欺负,又给他修剪了一下发型,看起来比之前更像小混混,再加上他的块头又大,所以也没什么人敢来找他的麻烦。

上课的第一天蒲一永还是很激动开心的,毕竟他头一回可以光明正大地拿起画板当正经事来画画,他终于稍微理解姚福广曾经说过的“多考一分也许就多一份的选择”这句话,要不是有曹光砚帮他补课,以他之前的成绩恐怕连比这更差劲的学校都考不上。

嗯,曹光砚。蒲一永终于想起这个人了。

他打开手机翻阅ig,想看看曹光砚有没有发什么新动态,不过曹光砚并不是什么爱乱显摆的人,所以蒲一永并没有看到。

那家伙大概正忙着认识新朋友吧。蒲一永毫不怀疑曹光砚受欢迎的程度,从小到大那家伙都是万人迷的存在,在大学里估计人气也很高。

他有些微妙地嫉妒起来,却也说不清自己的情绪症结何在。他又想起临别前曹光砚那副无动于衷的样子,哼,还说喜欢我呢,都要分开两地上大学了还这么冷漠,喜欢我大概也是说说的吧。

抱着这种微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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