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
你不会是用找替身的由头,到处找人给你打白工吧?
倒贴钱给你玩代餐,图你什么?
图你刻薄,图你抠门?图你能力不行爱装哔?
但,江鹤还谨记着自己礼貌谦逊的小白花人设。
他深吸口气,压下情绪,虽然暴躁,但语气低沉黏糊:“太过分了……”
他对着路澄,目光含水一样:“你好辛苦喔。”
路澄被这么一哄,也悲从中来。
“辛苦?哈哈,不辛苦,我命苦。”
他对着江鹤,吐槽了一会儿发疯比格孟竟轩,又话题一转,吐槽了一会儿发情泰迪季淮。
江鹤一直很温驯地看着他,伸出手,覆在路澄的手背上。
江鹤的手也很白,骨节位置泛着粉,指甲干净漂亮,肌肤温润细腻。
他对着路澄,是乖顺粉红小猪,但一点儿都不妨碍他在心里狠狠记仇。
超记仇!恨意深沉!
江鹤默默在心底道,势必要给孟竟轩颜色看看。
而路澄还在吐槽,他的吐槽仿佛连珠炮一样,直到半小时后,话题才回到《李越泽》上。
咳,说回剧!
所以,很好的剧,可以搞搞。
可是这部剧,现在的男主,他真的属于比较严重的经济犯罪,会判的。
江鹤就有些坐立难安了。
那得赶紧把这个人搞掉啊!不能让他耽误咱们搞钱!
他直接道:“我有人脉,回头我想想办法,把这个男主角搞掉。有黑历史的,确实是不能用。”
这个态度,多么干脆!
路澄轻轻一拍桌子,越看江鹤越顺眼:“对,你这个态度,太对了!”
和我一样,咱们的态度就是搞钱!
什么恋爱脑啊什么花心海王啊,什么白月光什么替身啊这个那个的,和咱们都没有关系!
搞钱,搞钱,还是喵喵的搞钱!
江鹤听见路澄的称赞,脸一红。
支支吾吾了一会儿,才又说话。
他像是给路澄打预防针似的:“很多、很多人说我自大、暴躁、神经病,你听过吗?”
又连忙解释:“其实都是谣言!你别信他们,只信我,好不好?”
路澄看看面前脸颊粉粉的江鹤:“当然是谣言。”
“你又礼貌又谦逊,好得不能再好了。”
江鹤高兴,高兴到有些傻乎乎的:“那你呢?”
他咬了下嘴唇:“你和孟竟轩、和季淮……也是谣言,对不对?”
“或者,哪个是真的?哪个是谣言?”
路澄很诚实:“没有谣言,都是真的。”
他这不还在猥琐发育苟着嘛。
在摆脱剧情之前,在发展起来之前,他需要在发疯比格和发情泰迪之间周旋。
江鹤听见路澄的承认,愣住了。
沉默了一会儿,才抬起头,又挂上温和笑意,显得兴致勃勃的样子。
可心里似乎住着小恶魔,一直在低语。
……为什么呢?
你这么好,为什么和那样的坏人、那种反派角色纠缠呢?
……如果、如果一定要和坏人反派纠缠的话,为什么是他们,而不是我呢。
他没问出口。
江鹤很嫉妒,也很暴躁。
他要死死咬着嘴唇,才控制住自己不发脾气。
当然,他知道,他在路澄面前,发脾气也绝不会乱扔东西乱骂人。
倔强地坚持着在路澄心中那个虚假人设的他,哪怕真的发脾气,估计也只会哭吧。
……路澄。
江鹤骗路澄,骗他自己是礼貌谦逊的人。在路澄面前,他也真的是那样的。
所以,路澄才觉得那些真实形容,是谣言。
可江鹤,他本身就是没有那么好。
他就是嫉妒,就是暴躁。
直到路澄看了眼手机,和他告别,离开之后,江鹤才垮下脸来。
沉默着盯着桌面,看着那壶只喝了一口的两仪茶。
那么苦的茶。
江鹤却盯着它看了一会儿,一把端过来,咕噜咕噜把这壶茶都喝掉了。
满嘴苦涩里,好像真的是太苦了,苦到江鹤眼眶有些红红的。
他拿手指尖去抠茶壶,低头一直抠。
-
两仪茶楼很适合聊天谈事,路澄和江鹤聊天的时候,孟竟轩和季淮就在谈事。
他俩有一些合作项目,一起赚钱,但关系一般。
孟竟轩之前在《承江岸》上吃了大亏,季淮怎么能不嘲笑?
“孟总的《时时是好事》扑了喔。”季淮嘚瑟地摇头。
“我信孟总才投了的,结果爆的反而是《承江岸》,太信孟总,真的不行啊。”
见孟竟轩不说话,季淮又砸吧砸吧嘴:“听说孟总没有投给《承江岸》多少钱,逼得《承江岸》不得不向外找投资。”
“有人赚了一大笔,但,啧,不是您呀?”
他对上孟竟轩的死鱼眼,仿佛很惋惜似的:“如果把投《时时是好事》的钱和精力,都投给《承江岸》,会赚到怎么样一个可怕的地步啊,我想都不敢想……”
“《承江岸》可是今年到现在为止,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爆剧呀。”
孟竟轩拧着眉毛,满脸不耐烦。
他打断季淮:“你亏的这点,也配你放在心上?”
“你的公司宽隽亏多少钱,瑞慈都会想办法给你补上的,不是吗?谁让瑞慈是你们季家的堡垒后援呢?”
季淮哎呀一声:“别这么说,弄得好像瑞慈是我们季家的一样。”
孟竟轩直白道。
“也差不多了,瑞慈么……一个继承人不争气的老董事长,一个扶不起来的阿斗继承人。”
“你们季家,占股第二,还有一个已经做到瑞慈副总位置的年轻才俊,诶?是你外甥,还是你侄子来着?”
孟竟轩变着法说季淮老。
季淮不干:“……我侄子。”
“我也就比他大三岁,这个辈分搞得好像我多老了似的!”
孟竟轩嗤笑出声,有些厌烦地偏过头,错开季淮的眼神。
这一偏头,越过扶栏,正看见楼下大堂的路澄。
孟竟轩眯起眼睛,干脆发微信叫他过来。
抠门资本家,最见不得人休息了。
季淮看见他摆弄手机:“和谁聊天呢?”
“我新的小情人。”孟竟轩漫不经心道,“叫小开的。”
季淮觉得肉麻:“哟,还有昵称呢?”
他一琢磨,也不甘落后:“不过话说回来,我最近也在追个新的,我管他叫,小鸟。”
好像有歧义,季淮又解释。
“当然鸟小不小,我不知道啊,还没追到呢。现在的小孩儿呀,越好看的,越不好搞了呢。”
季淮说是这么说,语气却很得意。
……原来季淮有小情人啊。
孟竟轩挑眉。
之前他还怪路澄和季淮接触呢,原来人家有目标。
这么一想,那放心多了。
孟竟轩对路澄,不太满意,但又有点满意。
毕竟之前找过那么多替身,这个替身的小卷毛,是最像的。
代餐起来,是最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