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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六三章 哼美人计?

 

“塔布囊的意思,是让我当蒙郭勒津部落的塔布囊?”何瑾开口,还忍不住feng sao地摸了一下自己的脸。【≤八【≤八【≤读【≤书,▽o√

说实话,对于那日暮,他其实印象是有些模糊的。

只记得昨晚迷迷糊糊快睡着的时候,就看到一位十七八岁的少女,悄无声息地站在了自己床前。身穿紫红色连衫带绉边的长裙,头戴镶满银片的小花帽,帽檐则垂着洁白的貂尾。

然后何瑾就有些惊醒,因为那少女的相貌,很是精致迷人。

她应该有胡人的血统,皮肤白若牛奶,眉目深邃修长,鼻梁也是又细又挺,再配上尖尖的下巴,微微上翘的薄薄朱唇,周身上下都透着浓浓的异域风情。让人一不留神,就掉进她那如初秋湖水般幽邃清澈的淡蓝色眸子里。

再之后,他就猛地吓一哆嗦。

少女随后一句话未说,忽然微微一笑,抽出了腰间银光闪闪的蒙古弯刀,架在了他的脖颈上。还将白色马靴踏在他的床上,更显得腿长身美。

“阿爸说你是位很有智慧的少年,并且还在战场上击败了阿爸。”少女没有一点明代男女大防的拘谨,压低着身子轻吐幽兰,犹如一只性感危险的雌豹。

“听说你的事迹后,我就一直想来见识一下。可奇怪的是,阿爸总千方百计地不让我来看你,你那么有智慧,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

被一位少女问这样的问题,何瑾反应过来后就微微一笑,随即猛然格开她的手腕儿,迅速翻身将她压在了身底。

最后,他才邪魅地一笑,道:“因为你阿爸也是个有智慧的人,知道我就是女人致命的毒药,怕你深陷在我的魅力中无法自拔”

少女气愤不已地用力挣扎,但力气根本无法同何瑾相比。

然后就在这个时候,帐外听到动静的蒙古侍卫们闯了进来。那时他们看到的情景,就是何瑾没穿衣服,身下压着气喘吁吁的那日暮。

尤其两人距离那么近,何瑾的表情还那么骚虽说那日暮手里还握着刀,但,但保不齐人家在玩什么调调儿?

接着侍卫们就跟集体癔症了一样,不是抬头看天、就是低头看地,嘴上说着不相干的废话,默契地退出了帐篷。↙八↙八↙读↙书,※o◇

最后的结果,自然是何瑾放开了那日暮。

唯一能记得的是,草原的姑娘的确豪爽、敢爱敢恨。遭受了那么大的委屈,她没大喊大叫更没哭。只是趁何瑾不注意,踩了一脚后才恨恨离去。

回忆就到这里结束。

假如火筛不提的话,何瑾最多将这当成了塞外的一个小插曲。可现在一经提起,他忽然就想起,昨晚压着人家的时候,确实有那么几分小意动。

软绵绵的身体,不输男儿的英气,还有敢爱敢恨的脾气,以及异域的风情美丽不行,自己这是思春了啊。

再然后,一直盯着何瑾反应的火筛不由就笑了,道:“何主事,你何必要勉强自己?更何况据我所知,你尚未婚娶。”

“虽说当我蒙郭勒津部落的塔布囊,没有明朝驸马那般名声显赫,但你至少还可以是我部落的达鲁花赤。而且我至今无子,百年后部落不见得不会交给你!”

这一下,何瑾手摸着的脸,渐渐就有些凝重了:不错,娶了那日暮后,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三十余万人的部落,可是一股很不小的力量。

而且这个部落制度体系,还刚刚开始萌芽。只要自己接手,必然可以尽情挥洒才华抱负,远比在大明朝那禁锢重重、等级森严的社会里潇洒自在。

而且,单说人家那日暮的长相身材,自己就一点都不吃亏

然后,就在火筛期冀的目光中,他就忍不住荡漾起了笑容。随后缓缓举起右手,忽然‘啪’的一下,狠狠给了自己一巴掌。

再之后,何瑾就龇牙咧嘴地捂着脸,对着目瞪口呆的火筛言道:“塔布囊,你好歹是也部落的旗主,瞧你刚才说的那些话,怎么就像是青楼外面拉皮条的?”

“何瑾,你!”火筛仍及一脸不解,甚至还有些诧异:“你这话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这时候跟我说一桩政治婚姻,你觉得合适吗?大明朝堂上那么多人,都在污蔑我投敌叛国,要是我真娶了你女儿,还能说得清吗?”

说着,他也诧异不理解了,道:“况且那日暮只跟我见了一面,你就要人家嫁给我,不觉得太强人所难了?你这种做法,不是在把女儿往火坑里推?”

火筛听后,不由面色变得很古怪,出乎意料地来了一句:“原本,我还没怎么下定主意。不过听你刚才一言,忽然觉得将那日暮嫁给你,还是挺不错的。”

“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就是想问你一句,你是火坑吗?”

“我当然”何瑾当即就要承认,可话到了嘴边,他就开始心虚了:“我,我虽然英俊貌美、足智多谋,而且家里还很有钱”

“可,可是我随便起来不是人啊,还是有那么一丝丝小瑕疵的。”

说着他就举起手,做了个那么一丢丢的手势。然后,又觉得那一丢丢太大了些,还稍微往回收了收

火筛见状简直都被气笑了,道:“你何止随便起来不是人,明明还厚颜无耻、贪财好色、狡诈多端、狠辣阴毒”

一大堆形容恶劣的成语,从火筛嘴里喷薄而出。何瑾都有些目瞪口呆了,没想到人家一个蒙古人,对汉家成语的造诣竟如此高深。

可听着听着,他脸色就开始幽怨了,弱弱地开口道:“塔布囊,差不多就说后面的但是吧你这样,很容易打击人家自尊心的。”

“但是!”火筛果然从善如流,可忽然一愣后,又开口道:“但是,我好像想不起你有什么优点了。”

“我?”何瑾一下有些想哭,作势抬步向外走去:“我要回明朝,你们这里太欺负人了”

“但是,你很聪明!”火筛赶紧挽留,绞尽脑汁想着说道:“不错,你很聪明,聪明到让人发指的地步。”

“仿佛很多不可能的事儿,交到你手上后,你都能轻轻松松地搞定。只这么一个优点,足以掩盖掉之前所有的缺点!”

这一下,何瑾脸色才好转了许多,又开心地问道:“还有呢?”

“还有刚才你居然站在那日暮的角度,来替她考虑。有这样意识的男人,我不相信他不会是个好丈夫!”

这回答显然没让何瑾如何满意,蹙着眉又问道:“还有呢?”

“还有,你在部落这些时日的表现,让我看出你一个智慧渊博、能谋善断之人,是有能力指引我们部落壮大强盛之人。”

“那日暮一旦嫁给了你,哪怕留不下你的人,也会成为你跟部落之间的纽带。”

“至于你说她个人的幸福身为部落女儿,她自然要为了部落舍弃这些。更何况,我也不觉得嫁给你后,她会过得不幸福。”

又一次,何瑾脸上的笑容凝固了。

听了这席话,他才意识到古代联姻,不是没一点道理的。

并非古人不在乎个人的幸福,而是在整个民族的生存温饱之前,个人幸福的确算不上什么!

一个家族享受了权力,相伴的义务自然会降临。

而且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婚姻既然能为家族,带来极大的利益,联姻自然就顺理成章了。

何瑾不得不承认,假如没有娶那日暮的话,那帮火筛搞定部落的稳定,以后只会想着如何从这个部落身上捞钱。

毕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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