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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小萝莉还是有好处的?-1

 

邸许久没有访客到来,是以奴家向主人通报了声,还请您见谅。」

「其二,联系上主人後,辰夜大人询问了今日的贵客是何人,便情绪激动地破口大骂公爵大人您诱拐儿童,叮嘱奴家他等等会搭末班车来奥弗尼亚找您算帐。」

什麽,老爸等等要来?!我得赶紧落跑……对!要落跑──不对啦!老爸要来算什麽帐?明明不是公爵先生的错,为什麽要找他算帐?!不行、不行!我得阻止爸爸乱说话!对,要留下来阻止他!

「其三,若您再不放开小主人,奴家便不客气了喔,这也是奴家在此的使命呢。」

第三句,小花语调娇柔,却听得出来话中的警告意味浓厚──我不介意公爵先生抱,g嘛威胁人啊,坏小花!我就是要抱紧紧!

小塔莉一个劲的补足自己的脑内小剧场,完全没有注意到站在後头的悠华神情严肃,眼睛瞬也不瞬地盯着奥兰。

不知何时起,奥兰酒红se的双眸变得血红妖异;俊美的脸庞,添增一gu危险的气息;微启的唇,可以看见嗜血獠牙蓄势待发,怀里的人儿丝毫没有危机感,只要他愿意,低首,便可以一嚐鲜血甜美的滋味。但他极力克制突如其来的嗜血本能,为了不吓着塔莉而将她拥入怀里,尽量维持平静。

「公、公爵先生,我没关系的!妈妈说,拥抱可以给人正面的能量喔!如果你觉得一个小孩的拥抱有用的话啦……乖乖,不要难过……」

童稚软绵的语调说着安慰的话语;怀里的小人儿紧紧抱着他,如同她所说的,希望能给他力量。

血se的瞳眸逐渐染上一抹深沉,他闭上眼眸,紧紧拥着她。半晌後,再次睁开眼睛,眼眸已恢复成深邃的酒红se,神情也如同往常那般从容优雅,唇边g起笑意,他分开与她的距离,「抱歉,是我失态了。」

「啊啊啊,不可以道歉,没什麽好道歉的!是公爵先生说的啊!」听他道歉,我赶紧用食指在嘴巴上猛b着「嘘!」的动作,表情夸张的提醒公爵先生不可以。

见状,他笑得温柔,指尖轻触她的颊,拭去小脸上残留的泪痕,「好。」

我与他相视而笑。

「咳咳咳咳咳咳!」

──而小花总是那个破坏气氛的不速之客。

我默默对小花吐舌头,没想到她竟然走过来,「啪」地在我额头贴上一张符咒。

「你g嘛!啊啊,不要抓我!好痛!你弄痛人家了啦!不要像抱小狗一样抱我啦!我的嘎吱窝不舒服……我的花!让我捡我的花啦!还有,把你的符撕掉!我又不是殭屍,g嘛不让我动!可恶,你坏蛋!呜呜呜呜……」

从被悠华抱走之後,我不断大叫开骂,虽然希望公爵先生能够帮帮我,但是我没胆开口叫他,只好边哭边让悠华抱着走。

望着她们离去的身影,奥兰目光轻垂,双眸染上一层忧郁,弯身拾起落在地上的玫瑰。

「公爵大人,悠华小姐恐怕会向怕尔玛小姐说些不利於您的事情……」管家?雷,此时突然现身。

奥兰笑了笑,「悠华小姐说的都是事实,那也是没办法的事。」他又再次看向她们离去的方向,敛起笑容,若有所思。

「夜深了,或许,她会留宿一晚。」

「是,已准备妥当。晚些时候冉先生来访,您认为该如何招待?」雷问。

想起她和冉辰夜几乎如出一辙的x格,奥兰唇畔g勒一抹浅笑,「满足冉先生所有需求。」

「是。」雷行礼,旋即消失踪影。

奥兰将手探入外套口袋,轻握方才塔莉掉落的项链。

临走前,他瞥了眼花圃,神se冷漠不带丝毫温度,花园里的红玫瑰倏地全部枯h凋零──但很快的,又重新长出鲜yan的花蕊、花瓣,恢复生机盎然的模样。

他压下心头那些不愿再细想的回忆,快步离开花园。

※※※

小塔莉一路哭哭啼啼,被悠华抱回刚才的房间,撕下贴在她额上的符咒。

「好了好了,小主人别哭,哭得如此凄厉,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奴家欺负您呢……」

「你是欺负我啊!人家和公爵先生正浓情蜜意的,你一直打扰这不是欺负是什麽!还有,把我当殭屍对待贴我符咒,让我不能动!你就ai欺负我!我一定要跟妈妈说──」我鼓着腮帮子,抗议道。

悠华的楚楚容颜,突然间笑得诡谲,让人毛骨悚然。

「小主人,您还真是什麽都不明白呢。」

她的语气依然娇弱柔媚,但看看她的表情,翻脸b翻书还快,就是形容她现在的夜叉样吧。

感受到小花想杀人的情绪,我识趣的停止碎念,讨好般的轻声问:「你、你不说,人家怎麽会明白呢……」

「男nv有别,大庭广众之下搂搂抱抱,成何t统。」

现在都什麽年代了,小花真的有够传统、八gu,讲什麽大道理……

「那你的意思是,偷偷00的抱来抱去就没关系了齁……」我被她凌厉的眼神扫过,乖乖闭嘴。

「奴家这麽多年待在公爵府邸可不是来玩乐的,您知不知道?」

「那你在这里g嘛?啊,我知道了!一定是像我一样,垂涎公爵先生的美……不是啦,我是说,想和温柔的公爵先生做朋友对不对?哦呵呵呵呵。」

悠华轻声叹息,抚上半边脸颊,状似困扰地道:「小主人真是中毒渐深啊。但也不能怪您呢,您年纪轻、魔力尚浅,容易被血族散发的独特魅力x1引也是理所当然。」

血族散发的独特魅力?「你在说什麽,我有听没有懂。」

悠华掩唇娇笑,「意思是,小主人您会这般情不自禁,是被血族与生俱来的魅惑力所x1引。」

我依然满头问号。

「哎呀哎呀,这就要从很久以前说起了。」

「根据传说,血族和东方帝国存在已久的古老家族,譬如主人生长的花家,都是天神最喜ai的种族之一。因此分别赐予他们不同於常人的能力,也是魔法师与普通人差异的开始。血族被赐予长生不老的力量,而长生的关键就在於嗜血。年轻新鲜的血ye能让血族维持青春,进而延长寿命。那要如何取得年轻新鲜的血ye?一开始透过武力,久而久之,血族的力量在无数次的斗争中逐渐强大,数千年前起,西大陆几乎是他们的天下。

自从血族结束长期战争的时代转趋和平後,谁又愿意自动献出自己宝贵的鲜血呢?但人啊,真是有趣的动物。」

悠华笑得怪异,我直觉她不会说出什麽动听的话来。

「只要这脸皮生得好看出众,主动献血的人就多了。为了能更顺利获取鲜血,血族人一代b一代俊美漂亮,为了生存,他们几乎舍弃所有不好的基因,没有免疫力的人一见他们,自然会被他们散发出来的魅力深深x1引。

数百年前,满街俊男美nv的血族盛况啊,小主人没机会见着真是可惜──但不见也罢,否则小主人早在十年前就失去童贞了。」

「童、童贞?你是说儿童的纯真,还是儿童的贞c啊……不要吓我喔,十年前我才八岁耶……」

小花笑得极度暧昧,害我都不自觉得脸红起来。想起刚才公爵先生待我这五岁幼童模样的热情程度,竟然b第一次见面时更甚,我都心碎了……不过等等。

柳眉打起小结,小塔莉一脸认真的问:

「如果血族都为了生存演化成这种人神共愤的样子了,为什麽到今天只剩下公爵先生和共和国的军司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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