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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节

 

看到宋福禄下笔如有神,原本想要出去外面等待的满朝文武都有些讶然,纷纷来到附近围观,看到宋福禄所写的文章,一时惊讶不已。

“虽然还没有写出全文,但是这字是真的好,丝毫不逊色于名家之作,而且自成风格,简洁明了,不愧为会元公。”

“我似乎已经嗅闻到了千古名篇诞生的味道,字字句句简练干脆,而且描写的栩栩如生,能够把殿试考题写到这种程度,李文华真了不得也。”

“已经两段了,不知道第三段该有多精彩。”

……

宋福禄执笔继续,写出了这篇劝学散文的最后一段。

“安之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落笔,文成,看完最后一段,满朝文武都为之一滞,有种头皮发麻的感觉。

距离殿试出题还没过去半个时辰吧,宋福禄就写出了这么好的一篇文章,说一声才思敏捷都有些贬低了。

面对这样一篇千古劝学文,满朝文武都暂时安静下来,一个个死死地盯着伤仲永说不出话来。

乐皇乐后也看出了异常,纷纷从上方下来,也来围观这篇伤仲永。

片刻之后,乐皇瞪大了眼睛,拍掌而呼道:“好文,好字,好劝学……此文一出,劝学文魁首当之无愧,李状元大才也!”

乐皇的文学鉴赏能力还是很不错的,立即看出了这篇散文的精彩之处,忍不住连连赞赏,直接将其定为第一,更是称宋福禄为状元,可见他对这篇劝学文的喜欢和赞许。

对于乐皇这番话,满朝文武无一反对,显然在他们看来,这篇劝学文也有资格位列第一,至于别的进士还没有开始做题这件事情,重要吗?

三元及第

看着周围一些面带不忿的进士,宰相刘成摇了摇头,亲自走上前来,附和乐皇对伤仲永的点评。

“李状元的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做众人也难,而且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而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可谓罕见”

身为文官之首,宰相刘成的话一出,便让小部分面带不忿的进士脸色一变,连忙低下头去。

随着乐皇、宰相先后发声,其他人也紧随其后,表达了对伤仲永的赞赏。

“李状元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劝学之意,婉转切至。为子弟者所宜诵。然学何学乎,宜先辨志矣。劝学之语,婉转切至。伤仲永,不独为仲永也。聪明子弟,宜悬为座右篇铭。”

“状元之文,以盘折胜。末段用天人比较,极言天之不可恃。天不可恃,恃学耳。仲永唯不学,所以并没其天。逼进一层,即无天资,复不恃学,并众人亦不得为。造语极危惊,又极精巧。”

“受于天者不甚相远也,能亲师取友,则愚可明而柔可强也。不能亲师取友,所谓明强者几何矣。天地生材难,成材尤难,独仲永也乎哉!”

……

满朝文武尽皆夸赞,再无进士觉得自己能写出比宋福禄更好的文章,虽然他们还没有开始写。

这也是乐国科举上最快诞生的状元,殿试才刚刚开始,宋福禄就已经被皇帝皇后和满朝文武钦点为新科状元,如此待遇也是乐国史上唯一的。

为了不打扰其他进士考试,乐皇亲自带着宋福禄离开奉天殿,逛游附近的御花园,满朝文武紧随其后,还在拿着宋福禄的文章赞不绝口。

路上乐后忍不住道:“听闻状元公擅写诗词,不知道能否为本宫写一首诗词?”

看着满脸期待的乐后,还有旁边同样期待的乐皇,宋福禄觉得就算不为了自己考虑,总要为原主的两个女儿考虑,这首诗自然是要写的。

稍微想了想,宋福禄就笑道:“娘娘钦点,焉能不从,刚刚想到了一首好诗,就是怕陛下会生气,不知该不该写出来?”

“陛下会生气吗?”乐后看了过来。

乐皇笑道:“不过是一首诗词而已,爱卿尽管写,朕绝不会生气。”

很快笔墨纸砚准备妥当,满朝文武纷纷围了过来,满怀期待之色。

宋福禄执笔而写:“乐皇年少思倾城,御宇多年求不得。”

看到这第一句,宰相刘成脸色微变,就想要阻止,这不是说乐皇年轻时候喜好美色吗,小子你真敢啊。

不过却被乐皇拦阻,满脸笑容道:“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李状元说我年少时爱好绝色佳人,并没有什么过错。”

“陛下圣明。”刘成等人齐齐行礼,继续往下看,旁边的乐后倒是掩嘴一笑,瞥了乐皇一眼,似乎在说李状元说的极是,你不就是喜好美色吗,而且有了新欢忘了旧爱,已经好些天没有主动来自己那里了。

宋福禄继续往下写:“白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无人识。”

看到这一句,乐后微微一笑,这说的不就是自己嘛,果然是为自己而写。

“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

后面的宋福禄没有再写,这几句已经足够,看完最后一句,不管是文武百官还是乐皇乐后,陷入了沉默。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乐皇鼓掌而叹:“李状元真大才也,最后一句可谓是把皇后写到了极致,而且恰当至极,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好好好,当赏黄金万两、名马三匹、锦绣十车……”

“多谢状元公,真是抬爱了。”乐后显然也极其喜欢这首诗,竟是亲自向宋福禄道谢,看着这首诗的眸子都要放光了。

此诗简直写到了她的心坎上,尤其是最后一句,太合她的心意了,把她写的也太好了。

此诗一出,六宫嫔妃再无资格与之对比,这是一首千古名篇,从其落笔的那一刻开始就是了。

无论是乐皇还是乐后,抑或是满朝文武,同样没有想到宋福禄还能够写出这样一首千古名篇,能够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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