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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来。

“哟,换家吧,客人,他家现在接了贵客,自然不让别人住。”

“贵客?”

“是啊,圣城数一数二的名医,来我们这乡下地方自然尊贵。”

将厌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任老板给他固定好披风,“听说是来给白硫家儿子治病的,到底生的什么病要请这等人物?”

“哟,这不兴议论,城主最忌讳这个了,要让听到了是要抓过去砍头的。”,老板呵呵一笑,“您别不信,前段时间有个酒馆子几个醉汉不知天高地厚的说些醉话,被人举报给抓走了。”

“这么严重?看来是该谨言慎行。”,将厌挑了挑眉,不再追问。

披风别好银扣,老板把他领到镜子前,大赞着溢美之词,那镜子刚好照出对街,将厌忽然不动了,一个男人倚着路边木杆静静驻足着,视线似乎落在那家旅馆内。——可不正是那身黑色风衣!

他对这伙医师感兴趣。将厌脑海闪出这个猜测。

他想也不想提步追了出去,刚出店门手臂却遭人抓住。

“您还没付钱呢!”,老板紧抓着他的手臂,周围路过的人纷纷侧头看乐子。

“我不要了。”,他说着,就单手把那件鹿皮披风拽下来,要走。

“穿在身上离了店,抹完嘴了说不好吃,哪有这么便宜的道理!”,老板不放。

周围的人指指点点。

“多少钱?”,将厌声音冷下来,他作弊进城,行事低调为好。

“不多收您的,两个金币!”,老板一竖两个指头。

野鹿常见且易捕捉,这鹿皮色泽不纯,表皮还有割伤划痕,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哪用得着两枚金币。

知道被当成冤大头,可将厌看了眼逐渐围拢起来的人群,还是从口袋掏了两枚金币扔给老板,选择息事宁人。

收了钱,老板喜笑颜开自然放人。将厌急忙拨开人群冲了出去,这时候,人来人往的街道早已不见男人踪影。

下午的旅馆大堂内,年轻伙计正收着桌面空碗,他小心的收起盘子,不想在这短短几天内再打碎第六个,他不擅长做这些,也不喜欢,可是如果连这点小事都能难住他,还谈什么其他。

他收起桌上最后一个空盘子,余光注意到门口有人进来,抬眼一看,是那眼罩男人。

青年逆光走进来,显得个子格外的高,一张苍白的脸在阴影里似乎腾腾冒着冷气,像个刚从墓碑底下爬上来的鬼。

年轻人垂下眼不再看,他尽力忽视掉门口进来的那存在感极强的人。神明为我们带来光明和食物,让我们免于黑暗的侵袭,能以花草树木的汁液果实饱腹,我们得以生存应当感激天神。

感激天神。每个人都跟他这么说,从小他就谨记这个教诲。

他抱着胸前撂高的盘子往后厨走,感到似乎有道黑漆漆的视线落在他身上,他抬头确认,视野里是男人上楼的背影。

燃着火把的昏暗走廊倒映着行走的人影,软皮革制作的鞋底只发出了很轻微的脚步声。

本想问那伙计一些事,后来想想还是算了,知道男人没有离开,目标是那群医师就足够了。

将厌回到房间。他用了大半天在三庄旅馆附近收集信息,然而所得甚少,那伙人期间并未出过旅馆,男人也没在出现,可他并不担心,盯住猎物的蛇是不会轻易放弃的。

他打了个哈欠,外面的天正亮,随意的躺上床,因为一晚没睡,很快便沉沉睡了过去。

……

白硫家的主厅。

空旷的大厅内没有点灯,高处代表主家的石座上端坐着一个魁梧的影子,在其旁边,随着一个佝偻身影。

“长夜漫漫,如今这夜晚叫人难以心安……”

“大人不必忧心,信鸦已带回圣城信件,陛下派来的人马想必不日就会到达乌石。”

“陛下的意思难以猜测,我心里总有些不安,只盼此事早日有个了结吧,最近可还要加强戒备。”

“是的,大人。”

“普一老先生呢?算算时日,已过去三日。”

“正在城里的一家旅馆歇息,要立即为您您安排接见吗?”

“不。再等等,先叫那兔崽子回来。”

“遵命,大人,我立即去办。”

将厌中途醒了一回。

迷迷糊糊醒过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估计着差不多只睡了几个小时。

窗户外面的街道行人寥寥,灰暗的色调,一个推着车快步赶回家的摊贩,落叶飘了满街。

将厌立在窗边,不远处木头结构的建筑,高高的灰石烟柱停留着一只乌鸦。

天光愈渐黯淡,青年透过窗户笼罩在阴影下的脸庞有种古怪的妖异之感。

而在他后方的桌子,仿佛复制般的面容苍白而静默的垂着眼帘。

男人第二次出现是在再平常不过的一天早上。

那时他昏昏欲睡,坐靠在三庄旅馆外的小巷墙角,眼皮像是黏上了胶水勉强挣开着一道缝隙,路过的人们对这幕也习以为常,总有些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只能蜷缩黑夜中。

打着十二万分的精神撑了一天一夜,他打了又一个哈欠,揉揉眼睛打算先回去睡觉,总不能在这等到死。

就在这时候,一道黑色身影从旅馆里走了出来。

将厌张大的嘴还没来得及合上,他刚刚还眯缝似的眼睛瞬间睁大了。男人竟然一直呆在旅馆里。那刻,他的脑海快速闪过一个疑问,男人难道跟旅馆里的那伙人认识?

然而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如果是这样,有什么必要鬼鬼祟祟。

容不得再多思考。男人出了旅馆一路快走,他连忙起身,差点因为血液不畅的腿摔了一跤,趔趔趄趄的跟上前者离去的步伐,双腿渐渐恢复些知觉,保持着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尾随其后。前方的人步伐稳健。他要去哪里?将厌紧紧的跟在后面。他没有注意到前者不知不觉间慢下来的速度。

经过一条集市时,男人意外地在一个手工摊位旁停住,将厌忙闪到路杆后面,他的视线紧紧追随着他。

男人买了一个手工千纸鹤。他不像是会对这种小东西感兴趣的人。虽然觉得奇怪,将厌没有想太多,继续跟着他。

走到集市的中心,街道更加狭窄起来,各式各样的摊贩停靠在路边,不时还有马车和拉货车缓慢的行在来来往往的游客中。

将厌皱紧眉,他的跟踪距离已经太近了,这地方嘈杂的人群使他顾不上那么多,男人穿梭在人群,一个不注意便失去了身影。

街道不远处驶来一辆马车,在一群人中,将厌看到那男人过了街,他正跟上,马车悠悠的挡在他的身前,他快步绕过,又被攒动的人头挡住视线,等挤过人群来到对街,他皱着能打结的眉来回的左右张望,人群如潮水涌动而过,已经不见那身黑色风衣。

而在街口拐角处的角落,遗落着一个手工折叠的白色千纸鹤,街道的灰烬清理工提着扫帚走过来,轻轻带进簸箕里。

……

两天来,不管守在那家旅店外多久,他都没在看到男人身影,奇怪的是,一并从未出现过的还有那伙刚刚住进来的药师,他们不下楼,不吃饭,连门都不出,从始至终旅店内只有一个看店的伙计。

这可真是古怪。

将厌背抵着冷硬的墙壁,他从街的对面远远望着旅店那头的动向,天色暗了,街上行人不多,那独自守店的伙计看看四周,关上了旅店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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