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chapter7
自从那一隻叫做「滷肉饭」的小鸟被言希带走之后,阿衡和思莞相处起来轻鬆了许多,偶尔少年会揉揉她的长髮,开开玩笑,温和地笑一笑。
这是……哥哥的感觉吗?
阿衡不确定,但这不确定又确实贴心,她就不情愿再计较下去。钻牛角尖很累。
她想要认真地活着,像样地活着,慢慢地付出,慢慢地得到付出。
这是一种野心,战战兢兢的野心。
日子像流水一样,白马儿遛着遛着,不知穿越了多少名叫光阴的小路,这秋叶落了尽,以萧索的姿态迎接了冬天。
再也没有人在她面前提过尔尔,温家的人达成了默契。他们在尝试着接受阿衡,可是阿衡却觉得他们在隐忍,隐忍得很辛苦,总有一天会爆发的。
所以,在那个叫做「尔尔」的气球爆炸之前,她只能平静地等待,等待着生活赐予一些珍贵的转机或者欣喜。
尔尔是客观的存在,温衡却是主观的姓名。
客观主观,辩证唯物,这是政治老师教给她的东西。
当然,读书上学很累,这是客观主观都否定不了的真理。
不过才高一而已,每一科的老师都像斗鸡一般地红着眼抢夺他们的人民币,是谁说的来着——时间就是金钱。
阿衡不会抱怨,但看到老师们在第二节大课间无休止地「再讲两分钟」时,会觉得肚子非常非常饿,咕咕叫个不停。
下课时,女生一般衝向厕所,男生一般衝向小卖部,这时,阿衡虽然跟在男生身后小步挪得欢快,但看到男生无意瞄到她抱着麵包跟在他们身后时愣住的表情,还是会尴尬的。
她抱着麵包,试图宽慰自己,厕所和麵包,一样都是生理需要……
「靠!老子拿错麵包了!草莓的,要腻死人了……」辛达夷在前面揉着黑髮叫嚣,楼梯在颤抖。
「小变,跟老子换换,我只吃肉鬆的!」那个少年,一头鸟窝似的乱髮,笑着凑到一个瘦瘦小小的少年身旁。
阿衡闷着声,笑了起来。
辛达夷唤做小变的男生,是班上有名的优等生,叫做卫旭,长得清清秀秀,声音细细小小,爱和女孩子一起跳皮筋踢毽子,辛同学閒着无事,给起了外号——「小变态」,简称「小变」。
卫旭虽然个性柔柔弱弱,像极女孩儿,但是毕竟是男孩子,生平最恼别人喊他」小变」,尤其是这罪魁祸首辛达夷喊的,听到他嚎的一嗓子,面色发青,「哼」了一声,摇曳着杨柳腰,款款携着肉鬆麵包离去。
「哟哟,大姨妈,把小变惹恼了,小心今天他带全体女生讨伐你!」旁边其他的男孩儿笑得东倒西歪。
「滚滚!谁怕那帮丫头片子!」辛达夷撇嘴,满不在乎「你们谁有肉鬆麵包,跟老子换换!」
男生都不喜欢吃甜东西,听了他的话,作鸟兽散。
阿衡看着手中的肉鬆麵包,犹豫了片刻,跑到他的身旁,笑着伸出手上的麵包,对辛达夷说——「换!」
少年的眼睛在乱髮中很是明亮,可看到阿衡时,却变得有些复杂,抓住手中的草莓有些彆扭地开口——「我不饿了!」
随即,漂亮的抛物线,草莓麵包扔进了垃圾箱,然后,转身离去。
阿衡有些呆怔,看着垃圾桶里孤伶伶的麵包,叹了口气,捡了回来,拍拍上面沾到的尘,小声用吴音开口——「一块五一个的。」
「阿衡?」有些疑惑的声音。
阿衡转身,看到了思莞,虽知他听不大懂江南话,但是还是有些不好意思。
「你买了两个麵包?正好,给我一个吧,快饿死了!」少年笑着伸出手,那双手很干净修长,他看着阿衡,轻声抱怨着「今天学生会开会,忙活到现在才散会,刚刚肚子有些饿,去了小卖部,麵包已经卖完了!」
阿衡有些感动,把手上的肉鬆麵包递给了思莞。
「我想吃草莓的。」思莞嘴角的酒窝很扎眼,楼梯上来来往往的女生看得脸红心跳。
阿衡笑了笑,摇了摇头——「脏了。」
思莞微笑着表示不介意,阿衡却背过了手,笑得山水明净。
她抱着草莓麵包,到了教室所在楼层的迴廊上,打开纸袋,小口地咬了起来。
阿衡说不准草莓麵包和肉鬆麵包的差别在哪里,只是觉得草莓酱甜味淹过酸味,并不是她尝过的草莓的味道,但是叫做草莓麵包又名副其实,着实奇怪。
不过,很好吃。
立冬的那一天,下了雨。张嫂千叮咛万嘱咐,让她早些回家,说是言老爷子请温家全家吃饺子。
言老爷子,是阿衡爷爷的老朋友,一起上过战场流过血换过生死帖的好兄弟,以前两人未上位时,一个是团长,一个是政委,一文一武,好得穿一条裤子。本来说是要当儿女亲家,结果生的都是带把的,也就作了罢。
思莞本来说放学要同阿衡一起走的,结果被学生会的事绊住了,阿衡在办公室外等了半个小时,思莞过意不去,便假公济私,推说有事,拿了办公室储用的伞走了出来。
「冷吗?」思莞撑着伞问阿衡,星眸温和。
阿衡戴上了连衣帽,摇摇头。
两人安静地走在伞下,一左一右,一臂之距。
冬日的风,有些刺骨,雨一直下着,清晨还是细雨,到了傍晚,已经滂沱。雨水滴入泥土中,慢慢吸收,经年失修的小胡同有些难走,脚下都是稀泥。
两人躲着泥走,却不想什么来什么,被骑自行车经过的下班族溅了一身泥。
少年少女掏出手帕,手忙脚乱,顾此失彼,被雨淋湿了大半。
「跑吧!」思莞笑了「反正衣服都湿了。」
阿衡在水乡长大,小时候淘气,凫水,摸鱼,更有梅子黄时雨佐伴年华,因此,并不惯打伞,现下,思莞提议,倒合了她的心意,冲思莞点了点头,便衝进了雨中。
阿衡在雨中小跑,却感到这里的雨和乌水镇的完全两种模样,远方的温柔沾衣,眼前的刚硬刺骨。两种不同的感觉,天和地,勾起了心中那根叫做思乡的心弦。
思莞静静走在雨中,静静温和地看着阿衡的背影。
他的脸上有冰凉如丝的雨滴过,眼睛一点点,被雨水打湿,回忆的旧胶片在雨中模糊而后清晰起来。
他见过的,一幕一幕,黑白的电影。有个女孩曾经调皮地扔了他手中的雨伞,握着他的手,在雨中奔跑。他习惯于勉勉强强跟在那个女孩的身后奔跑,习惯于有一双小手塞进他的手中,习惯于在雨中看着那个女孩比之以往长大的身影,习惯于唤她一声「尔尔。」
他的尔尔,那片笑声,在冬雨中,却像极了燕子呢喃人间四月天。
他是尔尔的哥哥,曾经以为的亲哥哥,可是莫名的一夜之间,和最亲的妹妹,成了陌路之人。
有时候,他恼着爷爷,既然明知真相,明知尔尔不是他的亲妹妹,为什么放纵着他们如此亲密?由着他们把血液混到彼此的身体内,才告诉他那个朝夕相处的最亲的人与他毫无关係。
。
彼时,前方的阿衡摇着手对他微笑,他却无法对她微笑,连假装都无力。
人间四月芳菲早已落尽,一束桃花悄悄盛开,却不是原来的那般明艷。
回到家以后,家中已空无一人,温爷爷留了一张纸条,说是先去言家,让他们放学后尽快赶到。
阿衡和思莞匆匆换掉湿衣服,便离开了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