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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和村长搭伙

 

家里的婆婆也是个狠的,听大夫这么一说,月子都没做完,就让她下地干活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桂花她婆婆天天拿着个逼田地,要他休了桂花。

那时候的桂花,长得真是水灵,全村一等一的美女,再加上生了两个孩子,越发的有风味,田地自然是舍不得,就这样顶着不孝的压力过了三力过了三四年。

不过,再好看的女人,也经不起岁月的蹉跎,再加上桂花天天干活,屋里屋外都得忙,自然风韵不再。

曾经的美少妇,现在变成了黄脸婆。这时,田地他娘又看准了时机,把自家的侄姑娘推给了田地。

田地见曾经青涩的小女孩,现在变成了美丽的大姑娘,自然就忘了家里的糟糠之妻,一心想要娶表妹。就以桂花不能生养为借口,要休了她。

当时那闹得,差点就休了桂花的,却又突然传来桂花有孕的消息。那时候田地是铁了心要娶表妹,就说,如果桂花生的是儿子,就继续过,如果是女儿,那两人就和离。

桂花提心吊胆的怀着娃,自家丈夫却在外面风流快活。就在她怀胎九个多月的时候,传出了那个表妹有身孕的消息。

桂花情绪一激动,孩子就要出生了。还好,老天也算厚待她,虽然生孩子的时候,命都快没了,但好歹生出了个儿子。

孩子虽然是早产,但月份足,长得白白胖胖,就这样,她在田家媳妇的位置算是保住了。

这年头,风气虽然比较开放,但是未婚先孕的名声还是很不好听的,所以,就算田地再怎么喜欢那表妹,最后还是只能娶她做了小。

桂花怀孕的时候,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气,都是因为这位表妹。虽然和自己那混蛋相公也脱不了干系,但女人都是奇怪的生物,就算她明白这个理,却也不愿意承认。

一心认为是这表妹勾引了自家相公,天天抱着儿子去刺激人家。克扣吃食,那都是小事,七八个月了,人挺一大肚子,还逼人家去地里打猪草。下雨天的路滑,那姑娘一不小心,一屁股跌地上,孩子就要出来了。

孩子八个月大了,古言说七成八不成。一家人看孩子生下来是个闺女,都没人管。最后,在那表妹的精心照顾下,孩子虽然是活下来了,但因为在母体的时候发育不好,天天三病两痛,长得瘦瘦叽叽的。

要问田地哪儿去了,以前不那疼表妹的吗?怎么任由大老婆欺负小老婆,也不帮个腔呢?

田地此时当然是又被大老婆俘虏了啊。

有些女人,怀孕了会变丑,就比如说那表妹,什么妊娠纹,皮肤粗糙暗黄,整个人暗淡了一圈,自然就没有了当时做姑娘时候漂亮了。

而有些女人,怀孕后却会变得更漂亮,比如说桂花。整个人丰满了一圈,珠圆玉润的,坐月子的时候,婆婆怕奶水不足,是好吃好喝的伺候着,家里的老母鸡都快被她吃完了。白白净净的,皮肤变得更加饱满水润,看着就舒服。

因此桂花的儿子狗蛋,自然就成了她的宝贝疙瘩。虽说当时为了生儿子,命都快没了,但她现在能过的这么舒服,可都是因为自家儿子啊。

这么宠着宠着,狗蛋就有些长歪了,在村里横行霸道,得谁欺负谁,这里面就以小包子为最甚。

当年桂花是怎么过来的,大家都看在眼里,因此对她这个命疙瘩,大家都是能则忍,以至于现在忍了一个霸王出来了。

话说这几个孩子做游戏,其实就是过家家。三个男孩子的帽子是一个颜色,一个小姑娘的帽子是一个颜色,孩子们就玩抢新娘。

现在狗蛋来了,但他没有帽子,大家就说他当土匪抢新娘,这三个戴帽子的当官兵去救。

咱狗蛋小朋友虽然平时横行霸道的,但人家有一颗向上的心,土匪什么的都是坏人,他才不干。

他不做土匪,但是做官兵他又没有帽子,这时候,狗蛋心里的唯我独尊的思想又蹦出来了“三娃子,把你的帽子给我。”柿子挑软的捏,再说这个他也捏习惯了。

小姑娘是水玲的闺女,叫金萍,平时最看不惯狗蛋横行霸道了,看狗蛋又要欺负小包子,她的帽子都是小包子的娘亲做的,她肯定得护着小包子了。

“狗蛋,人家有名字,叫逸清,不叫三娃子。”

小孩子的自尊心是很强的,金萍现在还是自己的“新娘”呢,竟然帮着别人说话,狗蛋的心里就更不舒服了“三娃子,老子和你说话,你哑了是吧?”

要是以前,小包子肯定会乖乖的把帽子双手奉上,但那是他没有人撑腰,只能由着别人欺负。

但是他现在有娘亲了和爹爹疼了,再加上他答应过娘亲,要做个勇敢的小男子汉,肯定不能再和以前一样,由着他欺负了。

“不行,我的帽子是娘亲做的,不能给你。”于是,小包子就拒绝了。

狗蛋平时在小包子面前,那是说一不二,哪儿能有小包子反抗的权利“呵,你是在说笑话吧,就你那娘,懒得烧蛇吃,她会做帽子?”

“不许你说我娘亲。”娘亲现在是小包子的逆鳞,谁都不能碰。

这边兄妹三人的帽子都是慕贞做的,自然也说狗蛋的不是了。

于是,狗蛋遇到了他长这么大以来,程出来,再去实施。这次算沈某占了贞娘的便宜,下次贞娘有什么吃食要卖了,直接送到我这里来,有多少我要多少。”

其实慕贞讲的观点,在前世是很大众化的营销理念。她只是照本宣科,算不得什么厉害。

本来还想着以这个时代人们的思想,沈君接受她的这些观点需要些时间,没想到他这么就理解了自己的意思,这倒是让慕贞对他刮目相看。

不过,他接受的快,对自己来说也是好事,这样,自己以后有什么新奇的东西了,至少不用愁怎么打开市场。

“沈公子莫要夸我,贞娘的夫君就是一个种庄稼的,不过是祖上做过生意,从小跟这父亲耳濡目染了一些祖上的手记,这才打肿脸充胖子,沈公子不笑话我班门弄斧,贞娘就感谢了,可禁不起夸赞了。”

谈妥了之后,沈君立马让掌柜先给慕贞拿了二十两的定金。

前面已经说过了,一百文为一贯,十贯为一两白银,十两白银可兑一两黄金,十两黄金就等于一张一百两的银票。

而慕贞打算卖的椿芽有两百斤,两百斤就是两千两,可以卖八万文,换算成银子,就是八十两白银。

这是慕贞开始怎么都没预料到的收入,接过王掌柜取来的二十两银子,如果不是看到沈君和王掌柜在场,慕贞真想把这银子塞嘴里咬一下,看是不是真的,不然怎么有种不真是的感觉呢?

八十两银子,这得一般的庄稼户挣几年才能得到?她就这么十几天的时间就赚到了,怎么能不高兴?

“贞娘,外面有一个叫红梅的,说是你嫂子,问你忙好没有,她在外面等你。”王宝泉的声音,把沉浸在喜悦之中的慕贞唤醒了。

还好自己没有什么过分的举动,否则还不把人给笑死?

赶紧应道:“哦,好,谢谢宝泉兄弟,我这就来。”

因为已经饷午了,要是这时去平窑村,回来肯定得摸黑,山路不好走,两人便商议好了明天再去。一切都已经谈妥了,慕贞就拜别了沈君和王掌柜。

沈君要亲自送慕贞,推脱不得,知得让他送到一品堂门口,就怎么都不准再送了。东家都起身相送了,王掌柜自然得作陪。

看着慕贞远去的身影,王掌柜好奇的问:“东家,那小娘子今天说的话虽然新奇有理,但不一定实用,为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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