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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剑斩三人温馨一家

 

胜下第十场之时,萧辰目光灼灼,精神奕奕,满面春风,战意昂扬的扫视众人一圈,扬声大吼:“还有谁?!”

众人望着擂台上,那意气风发的身影,无不纷纷色变,一个个皆都不敢直视萧辰的眼神。

不管萧辰之前多么嚣张,多么狂妄,可在萧辰连战十场皆都胜了之后,再也没有人觉得他是狂妄了。

这是自信,这是底气,这是强者风范!

只有强者,才有那无比昂扬的信心,藐视一切敌人!

“还有谁?!”

“还有谁?!”

“还有谁?!”

萧辰连吼三声,竟无人应答,更没有上擂台应战之人,不免有些失望。就在这时,耳边传来一道声音,向他解释道:“擂台的规矩,一天只能战十场,连胜十场之后,第二天才可以向你挑战。所以没人上场挑战你,因为上场将你击败了,也不算胜了”

萧辰寻声望去,却见说话之人,正是那连胜十七天,百战百胜的林中虎。只见他虎眼微眯,似乎看见什么令他感兴趣的对手,向萧辰解释。

萧辰恍然,原来如此,怪不得无人在应战,拱手向林中虎道谢道:“多谢解释!”

“不必多谢!”林中虎摆了摆手,神色淡然,轻瞥了萧辰一眼,继续说道:“你若真想感激我,那你就尽快达到连胜十五天的成就吧,到时候,我期待与你一战!”

“连胜十五天么?”萧辰喃喃一声,双手紧握,头颅一昂,信心十足道:“我一定会达到的!”

“努力吧”林中虎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当即又微微眯着双眼,闭目养神。

萧辰当即退出擂台,但并未离去,而是继续找个屋檐坐了下来,继续观战。

不管是与人对战,还是观人战斗,都让萧辰对华山剑法的领悟大增,更增加了他许多武学经验。

擂台是他的宝地,他竟一直不忍离去,直到天色全数暗下来,这才依依不舍的离去,回客栈休息。第二日,天色刚刚大亮,他便直奔擂台而来。

“姓萧的小子又来了,大家快把刀子擦亮了啊,等下一定要将这小子给打下擂台!”

“对对对,这股嚣张气焰必须给打压下去,不能让他以为我江湖无人!”

“大家都准备好,他一上擂台,便去挑战!”

“”

萧辰一大早赶至擂台,便有无数人向他磨拳搽掌,要给他一个教训。这一次,他一上擂台,扬言挑战所有人的话,还未说完,便有一人跳上擂台,指着他大叫道:“姓萧的,别口出狂言了,你那话大家都听腻了,快战吧!”

“听腻了?”萧辰愕然,摸了摸后脑勺,有些惊讶今日这些人竟然这么积极。但这些人积极挑战自己,这是好事,他心中暗喜,也不在意旁人有没有听腻他那嚣张的话,当即拔剑出鞘,剑指那人道:“战吧!”

“请!”那人也是重重点头,做出一个手势,持着剑就向萧辰杀来。

经过昨夜十战十胜,又观战了一天,萧辰见识了各种五花八门的招式,也对吸取别人剑法的精华不那么重视了。因为他发现,随着战斗的次数越多,观战的场次也越多,很多江湖人,来来去去就是那几个武功套路。

想要让他眼前一亮的招式,已经是很少见了!

他也明白,这代表他的眼界开阔了不少,武学经验也越来越难获得了。除非遇到高手,与之一战,不然想要再如前几次那般,华山剑法的武学经验飞速提升,几乎是不可能!

因此,萧辰将目光放在了更强大的对手——林中虎身上。

其他对手,也没有什么心思去仔细专研其剑法,下手因而变得不客气起来。出剑之时,剑法越发凌厉,迅猛,难以抵挡。

这不,这才交手不过十多招,萧辰便将对手给轰下了擂台,拿下了第一场胜利!

“我就不信,他会这么厉害,竟没有将他打下擂台!”

萧辰表现的越发厉害,台下之人就越不信邪,江湖中人,皆都是习武之人,不亲自交手过过招,根本就不会服人的。

当即有第二个人跳上擂台,挑战萧辰。

这次十招之内,萧辰便将其轰下擂台,拿下了第二场胜利。台下一片哗然,纷纷吃惊不已,只感觉萧辰的剑法,好似变得更厉害了。但萧辰越变得厉害,台下的江湖人就越对他敢兴趣,纷纷上场领教他的剑法。

第三场。

第四场。

第五场。

第九场。

第十场。

又是十场十胜,萧辰收剑归鞘,目光扫视台下所有人,那充满威势的眼神,目光所过,台下之人皆低垂着头,不敢直视。

这一次,萧辰并未喊出:“还有谁?”

但其效果,却比喊出了这句,更有气势!

就在萧辰整日混迹于擂台,所思所想皆都是武功剑法之时。落雁镇外,当日萧辰击杀施虐王翔夫妇的锦袍中年人之处,三匹红鬃大马停留在原地。原地。

大马上一黑衣劲服的精壮汉子跳落下来,往地面三具尸首认真一望,顿时脸色大变,失声叫道:“是二爷!二爷被人杀害了!”

红鬃大马上,另两名精壮大汉脸色也纷纷为之一变,警惕了查看四周,而后皆都跃下了马,三步五步便跨越到尸首旁,查看了尸首身上的伤口一眼,冷声道:“是被用剑高手所杀的!至于有没有进入三流之境,还需要拿回去,请大爷辨认一二。”

“还等什么?快将尸首拉回去!”另一名壮汉催促一声,当即一人抱着一具尸首,伏在马背上,皆都跳上大马,大叫一声:“驾!”

三匹红鬃大马踏踏踏的扬着铁蹄,向东边大道狂奔而去。三匹红鬃大马在大道上奔驰了半个时辰左右,来到了百里外的一座城池。

城墙上写着龙飞凤舞的两个大字:边城。

三匹红鬃大马不做任何停留,直接闯进城内,在闹市大街上一路狂奔,惹得行人惊叫连连,但转头一看三人皆都是黑衣劲服,皆都噤声,敢怒不敢言。

这三人正是边城最大的帮派黑衣帮之人,其帮主黑衣血手,乃是方圆百里之内,赫赫有名的三流高手。

就算是边城的城主,也对他礼让三分,不敢多管他之事。据说当年,黑衣血手与边城城主两人争夺城主之位时,黑衣血手只差半招。

若是生死相斗的话,那么这半招之差,可以忽略不计。这也是黑衣血手创建的黑衣帮,敢在边城行事嚣张,肆无忌惮的原因。

再说那一边,三匹红鬃大马拉着锦袍男子三人的尸首,直奔城中心一座大院而去。

这座大院,仅与城主府只有一墙之隔,府邸牌匾上,写着黑衣帮三个大字。

三匹红鬃大马,冲进府内,马上的三名大汉大声吼道:“快快通知大爷,二爷被人杀害了!尸首已经寻回!”

此声传遍整个大院,整个黑衣帮的人皆都被惊动,无数人跃上屋檐,直奔议事厅而去。

在三匹红鬃大马赶到议事厅之时,议事厅内,早已经聚集了满满的人。三名大汉跃下马,各自抱着尸首踏入议事厅,将三具尸首一字摆开。

这才三人拱手向坐于首座的黑衣帮帮主黑衣血手道:“大爷,属下三人接到您寻找二爷的命令后,便四处查看,在落雁镇城外向西十多里之外,发现了二爷他们的尸首。”

他们口称的大爷,便是黑衣血手,至于黑衣血手为什么不喜欢让人叫他帮主,反而喜欢让人叫他大爷,这就不得而知了。

听完三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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