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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一次见到程玉,是在高一刚开学没多久时。

她的父亲因为工作原因,搬到了我的高中附近,她也就这样在开学後一个月才匆匆搬来我的学校。

程玉很活泼、开朗而又大方,老师请她上台做自我介绍时,她不慌不忙地走到了讲台上,平时别人穿着有些俗气的格纹裙子,在她身上却是如此的雅致古典。连那件藕粉se的短袖上衫也是那般的美丽,将她那清秀的面容显得娇俏可人。

她走到台上,拿起离她最近的那根白se粉笔,眼里噙着笑意,抬手便在黑板上洋洋洒洒地写了两个大字:程玉。

转过身来,用那几乎可以说是震撼世界般的大嗓门,道:「我叫程玉,程玉的程,程玉的玉。」说完,自己还情不自禁地笑了出来。

那抹笑,惊yan了时光。而我,看着这样动人的微笑,也忍俊不禁,恰好与她那双清澈明亮的眼眸对上了视线。

就这样,我们对视了几秒,之後便默契地移开了停留在对方身上的视线

对她的第一印象,也就这样停留在了「大嗓门」和「动人」这两个词里。

我的朋友并不多,大多是因为我人太闷,话少得可怜。加上x格也的确孤僻,所以我在班上某些活动进行时,常会被边缘化。

我喜欢写一些描述周遭景se小段子,也喜欢写一下偶然想到的短句,偶而诗兴一发,便会写下几篇没有什麽意义的小诗。而这些文稿都被我完好地收在了我的资料夹中,一有人经过,我便会飞速地将它们收起。

有一次,我看着窗外的枫红日渐厚重,便ch0u出了一张考卷,在它的空白面用我那将要没墨了的黑笔写道:

「路两旁有盛开的春花,天空里有翱翔的飞鸟,云彩倒映在清澈的湖面。yan光洒在草地上,花朵轻送芳香,前路一片光明,」正要写下「四」时,我的黑笔就这样没墨了,一时间,我感到有些无助,翻了翻笔包,却只有一枝蓝笔、一枝红笔、一个立可带和两枝萤光笔。

我不喜欢写到一半突然变se的违和,正想将纸收起,回去当作计算纸时,一枝和我同款的黑笔就这样映入了我的眼帘。伴随着这枝黑笔映入的,还有一只带着平安琉璃佛珠的baeng小手。

「你接着写,你写得很好。」她温和地向我道。

我看着她的双眼,轻轻接过笔,这才在那个逗号的右方写下:

「四季如春。」

程玉和我并不一样,她喜欢画画,画一些漂亮的nv孩子。我问她为什麽喜欢画这些nv孩们,她只是轻轻一笑,道:「因为我想为她们穿上好看的衣服,戴上jg致漂亮的首饰。」

她的画风b较写实,画了不过须臾,便可看出纸上的nv孩有着一双美丽的杏眼、如花瓣般薄的唇瓣,还有一头美丽的秀发。我赞她画技jg湛,不似我,认真画出来的东西在旁人看来,都如鬼画符一般。

有一次,她跟同学们打了个赌,说今天某人会不会迟到。她赌输了,被要求当场画一幅画,她想不出要画什麽,转过头来看我,求助般地看着我的眼睛。

然後,她似是想到了什麽,把身子和身下的木椅一并转了过来朝向我,边认真地观察着我的五官,边低头不停写写画画。

我不敢乱动,费了好大力气才终於隐约瞄到了她手里那张垫着课本的白纸。

那张白纸上被用铅笔画出了一个人的模样,几条线在人脸的部分,一边还标注了几个数字。

过了许久,上课了,她才又转过了身。

等了一整天,才终於看到那张草图完成的模样,与我之前猜测的并没有异处,她是在画我的样貌。画中人的面容与我的虽不能笃定地说是完全一致,但至少称得上一句惟妙惟肖。

画中人的穿着与发式和我现在的相差得有点大,因为还没上se,我只能用铅笔绘出的、稍显浅淡的轮廓辨认出那似乎是一件礼服。

那件礼服只画得下x部的部分,是一件采用一字肩设计的礼服,礼服上头的空白处写着一个英文单字:shy,似乎是想表达这件衣服的上se应选用带有珠光的颜料。

x部再上去一点,颈脖上挂着一条珍珠项链,一颗一颗都画得十分饱满圆润,似乎是在无圆规和尺的辅助下画出的。

发式则是一头末梢微卷的秀发披散在肩上,发间饰有与颈上项链一般圆润的珍珠,只是小了几圈,如繁星一般地被点缀在这头秀发之上。

直到高中毕业,我仍是没有等到它被上se的一天。等回过头来想为这幅画抹上se彩时,才蓦然想起自己似乎并没有那幅画的稿子,却也不敢去问程玉要那张稿子,怕她早已不在意那件物什,也怕自己受到伤害。

可那时,我根本无心着se与否,只是看着程玉白皙的手,不停地想像钻石和白银装饰在上的模样。

很适合她。我这般想着,对上的双眸,又绽开了一抹笑容。

早上再醒来时,烦人的星期二还是没有从我的电脑屏幕的右下角退去并变成星期三。我只能拖起无b疲惫的身躯,在洗漱完毕後,换上了我已经有五个月没穿的驼se格纹连衣裙和y木se针织的小外套。

走到镜子前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略显凌乱的衣服,拿起木梳梳好了一条辫子,然後拨了拨浏海,才肯拎起昨晚准备好的包包打开家门。

坐在早餐店的塑胶绿椅上,我边吃着手里那份总汇三明治边滑着手机,逛了一会的脸书,觉得没什麽意思後,便放下了手机,专心地吃起了我的早餐。

吃完早餐,坐在捷运车厢里的塑胶蓝椅上,因为实在抵不住这扑面而来的疲倦与无聊,我取出了包包里的那台全黑手机,试图用蓝光来使自己清醒。

我的手指在手机介面上多个程式中来回穿梭,右上角的电量就这样从在早餐店时的97降到了89,而我仍是如同另行公事一般地在这些程式中穿梭着。

我明白,却也不想面对自己心中一直牵挂着的事情,因为不敢;因为不忍;因为不舍。

不敢让自己去深想这段关系今後会走向的道路。

不忍看着那一点可能化作虚无。

不舍那段曾经的妄想。

这件事情就这样把我对於生活的热情拉到了谷底,并反反覆覆地敲打着我脆弱无b的心外头高高筑起的城墙,彷佛是要把这墙打破,然後冲进里头将那颗心撕裂成好几瓣。

列车终於到了站,我的烦躁却还没有到头。我不自觉地打开了le,怀揣着一丝期待点开我与程玉的聊天室,看到聊天纪录仍停留在昨晚我最後说的「晚安」时,那一点期待又这样被冲得不留下一丝痕迹了,一如我的痴心妄想。

我收起手机,取出了那个捷运车票扣,将它果断地投入了机器,原本挡着我的钢板登时为我让开了一条通道。

星期二的夜晚,程玉邀我到酒吧喝口j尾酒,我抬头望向台北市向来都是雾霾的天空,竟在朦胧之中发现了几颗星星。

今年台湾的秋天直到九月底,天气才开始变得寒冷,但也不到深秋时节的冻和麻。我将这种要秋不秋、要夏不夏的「浅秋时节」称为「夏与秋的吻」。

我和程玉便是在这样缠绵缱绻的吻中相遇的。

我们读的专业都是设计,毕业後便各出一半,开了一家设计工作室,并以网购的方式卖出单品。

好不容易做到了二十九岁,品牌终於开了一家实t店面,开始为这些商业和资本的事情而奔忙,本来常常一起坐在里头设计的小工作室也渐渐蒙上了一层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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