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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爷让我去杀一个人。我是他雇的杀手,他让我杀,那我就杀喽。

我拿着四爷给我的照片,就着歌舞厅顶上迪斯科球的灯光看。那是一张被放大了打印的证件照,红底被打印成了黑的,模样有些辨认不清。但也足够了,靠这张照片,我已经不会认错人。

这人的半个肩膀上纹了青面獠牙的纹身,从正面刚好能看见鬼脸,呲着两颗鬼牙。他可能觉得这还不够,又给鬼脸上上下下环了两串全黑的胳膊环,足有十公分。从照片上看,像是天生少了半截胳膊。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说明他能扛疼忍痛,只能说明他找的纹身师美术功底不行。那鬼脸看着,粗看像个龟头,不比我背后纹的普罗米修斯——一个大胡子洋人,被老鹰没完没了地啄眼球,有典故还有艺术修养。

我看够了照片,就把纸片收进裤子口袋里,抬头看看四爷。四爷穿的十分时髦。当时流行掉裆裤,把皮带系在阴毛三角区稍微往上,任由裤裆掉到膝盖去,小露臀缝给路人看。我们流氓都这么穿,但四爷不一样,他是见过大世面的人,是黑社会的龙头老大。泸阳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他可是出了名的大王八蛋。

他手下的生意,可不只是卖淫、贩毒、倒腾枪支弹药这些下贱勾当,明面上还有十多家公司企业,有房地产楼盘、东南亚旅游团、茶城产业链、饮料厂,老百姓的衣食住行,他方方面面都有参与。这些足以说明四爷这人不简单,在本地是有靠山的,没准出了市,还是省上的领导。

四爷坐在我的对面,一架老古董木头椅子上。整个舞厅里只有他是坐着,其他我们这些当手下的,都得立正以示尊敬。他穿着直领的束身黑色皮衣,内里搭配洋红色硬挺涤纶小衬衫,本地就他敢这么穿。他虽然审美风骚,但是身材实在不行,肩膀窄小,脑袋却异常的大。肚脐眼的位置和旁人没什么两样,裆却是一般人的两倍长,什么裤子穿在他的粗腰和短腿上都不匹配。牛仔小脚裤多出来的部分都堆在了脚踝上,形成一个大肠般曲折回转的区域。除此之外,他还几乎是个大光头,两边的鬓角全都推成青茬,只给中央的脑袋留了前倾有力的寸头。被肥肉展开的头皮,能看见一根一根的毛孔,杀手看了也起鸡皮疙瘩。此刻他还戴着墨镜,长得真像个癞蛤蟆。

我问四爷,希望采用怎样的杀人手法,对于死者的遗言,需不需要录音和签字画押,之后的交货方式,是要全尸还是提前分装好。

癞蛤蟆发话:“天龙,这人是个叛徒,你见了他,没什么好说的,一刀捅死就行!”

他身边站着几个保镖,零零散散,站在北斗七星的位置上,东摇西晃地心不在焉,都在瞄着四爷的小妞看。小妞总共三个人,数量根本不够分,当然也轮不到他们享用。小妞们也穿得极为时髦,红的橙的紫的亮片裙,一看就是外贸货。他们正围在台球桌边打台球,或是搔首弄姿地嗑瓜子,瓜子皮从两片薄薄的红嘴唇间挤出,毫不留情地被啐到地毯上。

说是小妞,其实都是男的。都不用走近了细看,单是听声音,各有各的阳刚。再说长相,普通的女人哪能长出如此宽阔的肩膀和平坦的两瓣屁股。四爷的小妞总体来说都长得不像中原人,眉骨突出、眼窝深邃,典型的雅利安人长相。还有一个长了鹰钩鼻,悬在脸盘的正中央,鼻孔和瞳孔一般大,鼻毛伸得有睫毛那么长,远看像长了四只眼睛。

这么一群妖怪,穿着五颜六色的吊带裙,在舞厅昏暗变换的灯光下扭动身躯。皮肤一会儿变成蓝色,一会儿变成粉色,再过一会儿,就有如天仙一般好看了。那些窄小的胸脯,突出的锁骨,多看几眼,说不上来的风情万种,简直美如传世名作。我觉得我的同性恋就是从四爷身边的小妞那儿得的!一想到四爷这样的大肥猪,能跟他们玩儿一对多,我就嫉妒得咬牙切齿、痛苦得紧闭双眼。有那么几次,我情绪激动到抽搐,四爷疑心我得了羊癫疯,要把我换下去。我不得不跟他解释,全是鸡巴惹得祸,小妞看多了直发涨。四爷听了得意得呱呱大笑。

我这根鸡巴,它与我同源共生,给过我无数人间的欢乐,也有几次害得我险些丢了性命。成也鸡巴,败也鸡巴,说的就是我的人生。但大多数的时候,我真觉得没它不行!

舞厅的音乐突然发出巨响,这无异于是给严肃的任务交接活动带来一记惊雷。听到乐曲声,小妞们便迈着模特步走到四爷身边来。四爷呵呵笑着,把他们一一楼在怀里,撅着猪嘴要讨几个香吻。这些小妞们把四爷围在中间,上下左右地搂他,爱不够一样。四爷被藏在了五光十色的裙子里,像花和尚进了盘丝洞。他要是被蜘蛛精们分食,少说也能吃大半个月。

我不想再看下去,看多了要做春梦,万一梦到了四爷的大猪头,往后买凶杀人的生意还怎么做。

离开舞厅时,天已经黑透了,是冬是春也说不清,总归是身上发冷,突然觉得落寞。这些年我专注于事业也就是杀人,竟然耽误了感情生活。才会在这寒风瑟瑟的季节里,独自一人直面岁月的萧条。我一寂寞,便想撩骚,此刻身边没有合适的对象,只能给我的老情人君君发条短信:“君,龙想你。月亮代表我的心,你过得可还好?”

君君很快回复了我:“去你妈的,要死边儿着,这么恶心,点开都是晦气。”

路灯每隔五米就把地面照亮,我站在路灯下,将手机收回口袋里,心中更是倍感凄凉。婊子无情,说的就是君君。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他还在给富婆当鸭。后来我俩好上了,出去吃饭和玩,我口袋里总是十块二十的,君君兜里可全都是大票子。我于是便羡慕,想让他带我入行。他小心眼,忌惮我抢他的生意,死活都不告诉我门路。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怎么才能转行当鸭。依我看,当鸭和当杀手,都是高风险高回报,但当鸭总归更稳定点。

君君当鸭,总的来说是出于个人喜好。现在的人分工很细,说大部分人是异性恋,小部分人是同性恋,还有一部分人是双性恋,每一部分都互相不影响。但依君君的情况,我觉得他哪种都不是,他单纯就是爱和不同的人操,男的女的不挑。他初中时读的是男校,一进班门,满屋子蠢蠢欲动的半大傻小子,看见公鼠妇趴在母鼠妇的背上,都能嘎嘎叫个不停。碰上长了双眼皮的同性,那更是色迷迷地盯个没完。君君竟然也乐意给他们操,真是下贱胚子。

后来高中他读的是男女混合,女孩见得多了,觉得那绵软软的胸脯也没什么不好,就把她们也操来操去。这和双性恋不双性恋没有关系,甚至和恋都毫不相干。他就是一个禽兽,一只环太平洋发情的野生海豚,遇见海豹都要凑上去强奸两下。

这一夜我看多了小妞,也发起情来,于是就想从君君那里捞点好处。

“你说话还是那样难听。哥愿意给你打。今晚我去找你,还在老地方?”

我刚发出去,君君就立刻打了电话来,小声地和我说:“去你妈的,少来烦我。我正陪铃姐呢,你想死就死去吧。”说完他就把电话挂了。

这都三四年了,他还在给铃姐当鸭,这倒让我感到意外。

说起来,我能入杀手这行,也全是君君和铃姐的功劳。再几年前,铃姐还叫小铃铛,在迎宾楼的大堂里面坐班当小姐,住在旧城区那个鸟不拉屎的破地方。我和君君常去迎宾楼开房,那是个三星酒店,整体而言还算高档。君君在那里当过几天服务生,给客人刷马桶和换床单被罩。他手里有把万能钥匙,能打开所有的酒店房门。

我们提前说好日子,把裤裆里的工具和内衣全洗得香喷喷的。然后等到了时间,我就到迎宾楼里去,从员工楼梯上到他值班的五楼楼梯间。君君再从已经退房的客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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