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书网
魔书网 > 我不是佞臣啊 > 第三十九章 我好像要恋爱了
字体:      护眼 关灯

第三十九章 我好像要恋爱了

 

“嘁蛇液有毒,亦可作药。烧煤而死者虽是悲剧,但那是不得其法罢了。”

身为穿越人士,何瑾当然知道烧煤会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但说句很不应该的话,他真的有些感激这一点啊。

因为假如不是这样,他也寻觅不到如此巨大的商机。

毫无疑问,我们勤劳聪明的华夏民族,是世界上最早使用煤炭的民族。早在先秦时期的《山海经》和《西山经》当中,便有了关于煤炭的记载。

西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一定规模的煤井和采煤作业。不仅开始利用原煤炼铁,还把粉煤进行成型加工为煤饼。

隋唐时代,煤炭开发更是有了进一步发展,用途也扩展到了冶金、陶瓷当然还有极具华夏特色的炼丹事业上。

甚至到了宋代,还出现了煤炭炼焦的土窑。

但到了何瑾这个时代,在处于小冰河期、气候极度寒冷的时期,他却发现周围竟没使用煤炭取暖的。

富人如沈秀儿这样的,便使用昂贵的木炭,而穷人则只能采薪伐柴,嗯,就像何瑾这般苦逼。

是历史倒退了吗?

当然不是。

其中的原因,是古人对煤炭这东西,始终一知半解。

何瑾猜测原因,大概古人用于冶炼的煤炭,应该是选用了质量上好的无烟原煤。

无烟煤虽然燃点高,可含硫量极低,燃烧起来无色无烟、时间持久。只要保持空气畅通,人是不会中毒身亡的。

而普通的原煤未经筛选洗练,燃烧时会挥发很多的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等致命气体,便会导致中毒毙命。

普通百姓没有选煤的专业知识,自然会对煤炭有着畏之如虎的印象,更不会大规模地应用在取暖上。

“何官人难道知晓煤炭的正确使用方法?”沈秀儿半信半疑地望着何瑾,感觉这少年太过神秘渊博,都有些不可思议。

“当然知道。”何瑾却目视沈秀儿,只微微一笑,嘴角便翘起一道好看的弧度“否则,我又怎敢将这作为一门儿生意?”

当然,他不是要在明朝这等工业尚未萌芽的时代,利用高科技设备去进行洗煤脱硫工艺,而是他知道一门儿古老的洗煤工艺湿法脱硫。

湿法脱硫洗煤,是利用石灰石作为脱硫吸收剂,与煤烟混合发生化学反应,达到脱硫效果的一种工艺。

这种洗煤法技术成熟,脱硫率很高,应用范围很广。而且,洗煤后的副产品石膏,还可以当作建筑材料,又是一条财路。

“既然何官人胸有成竹,小女子便舍命陪君子!”虽然心中还是有所疑惑,可在美好前景的诱惑下,沈秀儿不禁还是蠢蠢欲动“事不宜迟,小女子这就去派人打听煤矿之地。”

“找什么找?”何瑾又淡淡一笑,撩动秀发风骚言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就在我们磁州城外,便有一座藏量丰富的煤矿!”

磁州,明代这时候是这个名儿,可在何瑾那个时代,这地方却叫做峰峰矿区!

放眼整个全国,峰峰矿区可能算不上著名的煤矿区。但对于此时的何瑾来说,这简直就是一座专门儿等他去捞的金矿!

浅层的煤矿,易于开采;三十五亿吨的矿藏量,几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而且,出产的大多都是质量上好无烟原煤。

就算其他的烟煤,经过脱硫处理后也可以制成蜂窝煤,在性价比上,胜过昂贵的木炭、和燃烧短暂的柴薪十倍有余。

最后就是火炕都设有烟囱烟道,而这个时代的建筑,还达不到密封的标准。

所以纵然在明代,用人力湿法脱硫率不高。但有毒气体顺着烟囱就能跑出大部分,剩下的也会跟空气交换消散,几乎对人体产生不了什么危害。

综合以上种种,只要拿下峰峰矿区鼓山那条矿脉,基本上就相当于在做无本儿生意,想不发财都难!

想到这里,何瑾再也抑制不住激动的神色,又鬼使神差地握住了沈秀儿的小手,泪眼婆娑地说道“最最重要的,就是从此以后,我终于可以摆脱每天下班回来,就要当童工劈柴的命运啊!”

是的若不是老娘这样虐待何瑾,他还真不见得就会想起,火炕和煤这一对儿绝配。

而听完何瑾所有解释的沈秀儿,连呼吸都屏住了,身体也软得有些站不住身为商贾之女,她更能看出何瑾提出的合作,会带来怎样巨量的财富!——这突如其来的幸福感,让她有些眩晕!

这时候别说何瑾握了她的小手儿,就是亲她一口,她也只会觉得如坠梦中。

两人就这样手牵着手,站在一堆的木柴之前,目光迷离、浑不知所属。

回来的老娘看到这一幕,不由一阵惊讶莫名好小子,没想到泡妞儿手段竟如此高超!才短短的功夫都已经牵上手儿了?

这一刻,老娘深恨自己回来时的动静有些大了。两人同时回头一看,顿时反应过来,手就跟触电了般缩了回去。

下一瞬,何瑾不由感觉有些怅然若失握住的时候还没啥感觉,可分开后才觉得沈秀儿的小手儿,真是滑嫩啊。

而沈秀儿这里当然又羞又恼,可偏偏巨大的惊喜充斥着情绪,令她都无法冷静思考,只好红着脸交代了一声“何官人,事关重大,小女子要,要先去你说的那个鼓山考察一番。改日再来,必会给官人一个交代!”

这话说完,她忽然看到崔氏的目光,更加惊奇兴奋了提什么交代啊这又不是私定终身!

可再想说些,又怕越解释越误会。羞喜不已的她当即转身拉着月儿,一溜烟儿地就跑了出去。

临出门儿时,却还是忍不住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何官人,小女子很快就会回来的!”

这一下,何瑾不由嘿嘿傻笑起来。

可笑容还未绽放,就是一个笤帚疙瘩照着后脑勺儿砸来“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去回个话!”

我回什么话啊?

何瑾一脸懵,老娘却怒其不争,扬手举起了笤帚威胁。

迫于老娘的雌威,他只能走到院门口儿,憋半天才来了一句“哦,那你走好,欢迎下次再来哈。”

老娘这个气啊,直接上手儿拧起了何瑾腰间的软肉儿“你这榆木疙瘩,真不知刚才怎么握住人家小手儿的,简直气死老娘了!”

何瑾当然知老娘误会了,可他又能怎么解释?

而且,刚才想着发财大计的时候,他真的没怎么在意。可现在望着沈秀儿那窈窕灵秀的背影,忽然就觉得心里开始骚动了起来,有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冲动自己要是将沈秀儿娶回家来,貌似也不错啊

首先,这妞儿盘儿靓条儿顺,身材相貌都是一流。

而且通过几次的交流,也看出沈秀儿聪慧宛然。加之明朝男尊女卑,纵然是白富美,嫁做人妇后也不会张狂霸道,只会三从四德。

最最重要的是,两人有着相同的三观都一心想着挣钱啊!

这三观相同一项,在自由恋爱的前世,都难以契合达到。而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明代,能娶到如此合心中意的媳妇儿,更是跟买彩票儿中了大奖差不多。

于是回过头后,何瑾忽然又露出了一副痴呆的模样,挠挠头对着老娘说道“娘,我好像想要恋爱了”

老娘愕然了一瞬,随后才放开了拧何瑾的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一脸的欣慰言道“嗯,养了十四年的猪,终于知道拱白菜了虽然,有些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但癞蛤蟆也要有理想嘛。”

可就在母子二人回屋,边吃饭边谈着如何把沈秀儿搞到手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