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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古战场传奇

 

到过,杨宣娇曾经受过杖刑,给打了六十棍棒,起因是她太多话,总是讲她自己怎么样梦到上帝指点,又怎么样“天嫂”附身,杨宣娇曾经效仿旁人装神弄鬼,号称“天嫂”降临,也就是耶稣的妻子到了她的身上,于是便惹恼了人,“天父”和“天兄”都不高兴,联起手来对付她,把她打了六十棒,让她以后不许多话,就连听她讲述传奇附身经历的那些人,也都挨了六十下,算是警戒追随者的意思。

偏偏“天父”和“天兄”在人间的代理,都是和杨宣娇很有瓜葛的人,“天父”代言是杨秀清,“天兄”则是萧朝贵,萧朝贵是杨宣娇的丈夫,杨秀清是杨宣娇的情人,都可以说得上是她的男人,然而看到杨宣娇要染指权力,却是毫不留情的。

这一点就连萍姑都看不过眼,曾经偷偷地对练彩师说:“说打就打,全不顾夫妻之情。”

萍姑一向是很信杨宣娇,比起“天父天兄”,她更喜欢“天嫂”,所以便很感觉愤然。

而杨宣娇那一天脱口而出“过河拆桥”,想来也是有所指,不知她究竟为杨秀清做过什么事,而杨秀清辜负了她,或许这中间还有萧朝贵,毕竟那一次“天嫂”附身,是和萧朝贵的“天兄”一起“临凡”,所以后来杨宣娇挨了打,才格外有一种被叛卖的怨恨,因此杨宣娇如今便告诫练彩师,不要相信男人,也是她一腔幽愤的发泄。

杨宣娇又看了她一眼,说道:“阿彩啊,事到如今,你也该想想各人打算。”

练彩师又点了点头:“王娘,我晓得了。”

杨宣娇叹了一口气,说道:“来到了小天堂,便没了从前的志气,整天只想这些个事。”

虽然身为游离在权力边缘的人,当初曾经给狠狠排斥,然而杨宣娇并没有完全冷淡了心肠,一些事看在眼里,记在心上,自有她的想法。

要说东王杨秀清,却也并不是只顾享乐的,该办的事倒是也照样在办,如今天国事务都是他主持,每天那叫一个忙,然而女人他也没少找,如今府里四五十个王娘,像是阿彩这样的,过去了还不知会如何。

阿彩真是个好姑娘,识文断字,能写会算,还懂洋文,为人又好,杨宣娇看得出,她对自己是真有感情。

像是那班读书人,太平天国对他们很是礼遇,毕竟拜上帝会里面多数人都不识字,得到一个识字的先生,就如同得到了宝贝,好吃好喝地供着,与他们说话也很是尊重,圣兵有的还打赤脚呢,先生们一定穿鞋袜,长衫飘飘的,就这样他们还不肯安心,一个个表面上客气,然而那心里都不知打的什么主意,和天国是两条肠,怎么看怎么不能相信。

然而阿彩就不同,她与自己是真心的接近,并没有读书识字大小姐的傲慢,虽然学问未必能够和傅善祥相比,写文书写诗都不很出众,然而阿彩自有她的本领,就她认得洋文这个事,很让人注意的了,这样的一个人,倘若只看到她长得漂亮,那就太糟蹋了。

况且杨宣娇也真的咽不下这口气。

逃亡

就在这一次谈话的逃难途中的卫生问题

练彩师清早离开南京,一整天赶路,直到傍晚时分,这才停住了脚,距离南京已经有一段路程,到了这里,她终于有了一些安全感,不担心给人追上来了,于是练彩师“噗通”一声,便坐在了草地上。

之后是接连几声重物落地的声音,又有几个人跌坐在地面,是一同逃亡的人,有人是从南京出来,也有人是从其她地方来,比如安庆,练彩师本来是一个人赶路,路上遇到了一些人,大家便结伴而行,这样更加稳妥一些,凡事能有照应。

此时终于休息了,吃晚饭的时候,大家便闲聊起来:

“日子真难过,我在扬州,已经煮皮箱来吃了。”

“南京城里也是苦,本来以为逃出来之后会好些,哪知外面也是难找吃的。”

“到处都在打仗,哪有人还能安心种田?”

练彩师艰难地嚼着烧饼,自己的情况倒是还好些,起码今天不会断粮,然而缺水啊,没有瓶装矿泉水,也没有水壶,从前看古装电视剧,主角走得渴了,都是到路边人家讨一口水,可是如今这附近到处是战乱,居民都逃走了,想向人请求一碗水都难,好在自己带了一个小酒瓶出来,里面装了一些水,用木塞塞住口,今天一整天,就只有这一小瓶水,到现在已经喝完了,便只好干咽大饼。

要说路上倒也不是完全找不到水,比如水塘之中就有水,然而练彩师并没有携带烧水的工具,她的原则是不喝生水,没有煮沸过的水里面含有许多细菌,如果因此而生病,就很是麻烦,喝生水是可能感染多种疾病的,比如说沙门氏菌肠炎、轮状病毒肠炎、伤寒,倘若运气实在不好,或许还会得霍乱,所以练彩师再怎样渴,也尽力忍耐。

练彩师正想着要找一个水壶来烧水,一个二十几岁的男子愤愤地把手里黑乎乎的东西往地上一扔,说道:“从前我家里的狗吃得都比这个好!”

练彩师默默看了他一眼,绸缎衣服已经破烂了,看来原本是富家公子。

其实自己穿越前养的猫,吃得也比这个好,尝过了金枪鱼,就再不肯吃鲅鱼。

然而现在又能说什么呢?

一个三十几岁的妇人这时忐忑地说:“我们到了常州,真的便会安稳了么?长毛不会打过去么?与南京这样接近啊!”

是乌映璇,与丈夫一起从南京出来,她算是运气好,找到一匹驴子代步,虽然那驴也瘦得很了,没有草料。

练彩师乐了一下,说道:“婶婶,我们现在以为南京与常州接近,然而走路也要三四天哩!”

南京常州之间距离二百多里,合一百多公里,走得快大约三天,慢一点便要四天或者五天。

乌映璇原本虽然担忧,听了她这两句话,不由得也有些想笑,只是又累又担忧,实在笑不出来。

要说这位练姑娘,倒是真有趣,乌映璇当时骑着驴,看到前面一个女子一个人在走路,觉得有些亲切,便赶了上来,说了两句话之后,乌映璇的目光往下面一落,忽然间发现这年轻女孩子竟然是一双大脚,于是登时便惊悚了,在马上晃晃悠悠,用手指着练彩师:“你……你莫非是蛮婆?”

难道是粤西的大脚女人?这贼婆到这里做什么来了,莫非是刺探消息,或者追捕逃人?那些蛮婆可真的是,拿刀砍起人来也是一刀一个的。

练彩师当时噗嗤一笑:“婶婶,我是南京人啊,你听我的口音,只是从小多病,不曾缠足。”

练彩师如今也是练出来了,瞎话张口就来。

乌映璇这才惊魂稍定,重重地呼出一口气:“原来如此,吓死我了。”

想一想自己也是有点惊弓之鸟,大脚的女子从前在南京虽然很少看到,却也不是绝无仅有,偶尔也能看到粗壮的农妇,怪模怪样一双脚,还特意缠了裹脚布,结果走的路太远,裹脚布都散开了,露出两只大脚,原来是为了要进城,特意把大脚缠了小脚,然而终究不是样子,不过是白白引人发笑,只是自从粤匪那边闹起来,再看到大脚的女人,总觉得有点凶恶的神气,杀气腾腾,再笑不出来了。

然后她又看了看练彩师的双脚:“你这样如今倒是便利。”

虽然是不够好看,显得不是很宝贵的模样,仿佛不很给家里人看重,然而逃难可是方便,像是自己一双金莲,从小便人人称赞,自己也很是得意,日常欣赏觉得美极了,新婚的时候,丈夫也曾经写诗赞美自己的金莲,“一双弯弯如纤月,凌波意态画难成”,哪知人到中年,竟突然遭遇这样的乱世,长毛忽剌八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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